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监测编号标的名称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公告日期公告截止日期现场展示时间2025-03-20至2025-04-17(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网络竞价时间(综合评议规则和时间安排: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本项目公告已披露全部择优标准,请各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提前准备如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也需按《综合评议文件》要求时间提交《参评文件》
)统一展示时间2025-03-20至2025-04-17(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详细信息资产信息资产概述资产地图位置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大连普湾会展城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体育中心16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桑琳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00经济类型A05002企业类型A19002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0246559840713L经营规模小型内部决策情况其他会议纪要(2025)9号交易条件公告期2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保底经营管理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经营管理用途及范围:(1)经营管理单位在本项目经营管理合同经营期限只允许在规定范围内举办演出活动和在演出期间发布广告,演出活动即企业年会和专业比赛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演唱会、相声专场、综艺晚会、颁奖典礼等经政府文化管理部门批准的演出项目为准,经营管理单位如需变更或调整发布内容和超出演出项目范围的,须事先经资产所属单位书面同意
(2)本项目经营管理合同有效期限内资产所属单位及经营管理单位本着合作共赢的契约精神,由经营管理单位对外进行本合同许可范围内的演出项目和广告项目的招商工作
除本合同约定的不符合规定的广告及不允许举办的活动项目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及演出活动经营管理单位可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但需以书面的形式向资产所属单位进行报备
本合同签署并生效后,经营管理单位获得规定广告位的使用权和约定演出日的演出场地使用权
经营管理单位作为权利人,可以自身的名义对外签署除演出场地使用协议以外的相关协议,并独自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本项目所涉的体育场馆等资产由大连体育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并由大连体育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大连普湾会展城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
大连普湾会展城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资产所属单位3、标的实际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经营管理合同(样本)》(本项目公告附件)、《咨询评估报告书》(辽全航咨报字[2025]第001号)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交易过程分为挂牌阶段和综合评议阶段,主要流程如下:(1)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公告期内完成尽职调查并办理完毕登记手续;(2)大连产权交易所审核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报名登记情况;(3)意向经营管理单位经大连产权交易所资格确认,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4)大连产权交易所向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发放《综合评议文件》;(5)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根据《综合评议文件》制作《参评文件》并按照《综合评议文件》确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参评文件》并参加综合评议;(6)综合评议结束后,评议小组形成综合评议结果以及最终经营管理单位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资产所属单位确认;(7)综合评议结果和最终经营管理单位人选经确认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最终经营管理单位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8)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向最终经营管理单位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交款通知书》由经营管理单位签章确认,通知经营管理单位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保底经营管理费用、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通知交易双方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并办理交接;(9)如公示期内有异议,大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资产所属单位最终意见确定最终经营管理单位或对本项目重新挂牌;(10)大连产权交易所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约定出具《交易凭证》
2、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对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3、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标的中进行报名;(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经营管理资格
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经营管理单位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本项目(标的)交易过程中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保底经营管理费用、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务必牢记
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经营管理单位自行承担
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4、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提交经营管理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咨询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经营管理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经营管理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经营管理费用)、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资产所属单位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资产所属单位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3)承诺所提交的经营管理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知悉并同意须完成办理登记手续、网站注册报名、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资格确认后方可被确定为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
(5)知悉并同意在被确定为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后2个工作日内领取《综合评议文件》,根据《综合评议文件》制作《参评文件》,按照《综合评议文件》确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参评文件》并参加综合评议
(6)知悉并同意在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且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资产所属单位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并在经营管理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保底经营管理费用、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7)知悉并同意在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与资产所属单位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保底经营管理费用、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资产所属单位进行标的的交接,经营管理单位核查验收后,资产所属单位与经营管理单位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8)知悉并同意经营管理单位需持交易双方签订的经营管理合同(原件)、《资产交接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资产所属单位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资产所属单位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经营管理单位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未按公告要求与资产所属单位完成交接的;②经营管理单位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9)知悉并同意交易双方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并经大连产权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营管理单位按公告及经营管理合同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保底经营管理费用、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
知悉并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底经营管理费用划转至资产所属单位指定结算账户
(10)已充分知晓并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及本项目附件《经营管理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5、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经营管理申请书》执行,由经营管理单位承担,一次性支付
6、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经营管理单位承担
7、本项目标的以现状进行公开征集经营管理单位,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为使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充分了解标的情况,请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办理意向经营管理登记前对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8、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经营管理单位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经营管理单位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拒付保底经营管理费用、拒付交易服务费、拒付履约保证金、放弃经营管理或退还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资产所属单位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公告
处置方案交易方式综合评议交易方式说明信息公告期满后,如只产生一个按照公告约定提交《参评文件》的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采取协议成交的方式确定经营管理单位,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底价与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按照公告约定提交《参评文件》的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经营管理单位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的意向经营管理单位,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按照公告约定提交《参评文件》的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报价方式其他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1、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非法人)等其他组织
2、经营管理单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以本项目公告期内的生成日期为准)中不得具有失信惩戒信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经营管理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收款账号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资产所属单位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资产所属单位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经营管理单位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经营管理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经营管理单位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综合评议)程序的;③在竞价(综合评议)过程中以挂牌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资产所属单位签订经营管理合同的;⑤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底经营管理费用、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经营管理单位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经营管理单位被确定为经营管理单位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经营管理单位按照公告和《经营管理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保底经营管理费用、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保底经营管理费用等额部分
其他意向经营管理单位(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经营管理单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经办人联系方式项目咨询原女士咨询电话18599997372(工作日8:30-17:00)项目报名王先生报名电话0411-65850566(工作日8:30-17:00)现场报名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网上报名地址www.dae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