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1 20:16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综合 > 位于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不动产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26号院内1号楼

位于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不动产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26号院内1号楼 <结束>

资产编号:8659700

446.044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1
起始日期
2146.5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07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57.555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46.0443万元
  • 单价:0.2078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韶关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5-04-21
  • 结束日期:2025-04-22
  •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26号
  • 评估价:557.555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146.5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3日装修情况不详房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负责户口的迁入、迁
    钥匙:源/钥匙无土地面积
    清房清场:清场交付
    查封情况:查封本院首封抵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小区:权证号韶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中国银行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成交书)落户情况自行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标的名称位于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26号院内1号楼执行案号(2024)粤0282执恢262号执行依据(2022)粤0282民初1256号民事调解书权证情况产权证号韶府国用(2011)第030100105号粤房地权证韶字第00088848号产权证原件无房屋所有人顾某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本院首封抵押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办公权利性质出让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用途其它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未腾空租赁情况已公告,暂无人提供租赁信息过户情况按当地政策(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书)落户情况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咨询税费情况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咨询权属来源/钥匙无土地面积23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146.59平方米套内面积2146.59平方米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54年3月3日装修情况不详房屋楼层整栋特别说明:涉拍标的物现状如有与上述说明内容不一致时,以标的物现状为准,请有意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并做必要调查,成交后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①标的物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瑕疵问题需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包括涉及违法违章建筑等方面的瑕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②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房地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因此次拍卖过户产生的税与费由买受人与现权属人按规定各付各税

请竞买人注意咨询或了解不动产交易相关税费政策依法应由法院清场移交的,我院负责清场移交

③鉴于税费各付,为避免因迟延纳税产生滞纳金,买受人须在取得《执行裁定书》等有关手续后七日内到税务、不动产等相关部门办理缴税程序并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纳税流程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以便本院预留款项,逾期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担;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买受人需在缴纳税款后七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提出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上述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以及二次过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不动产所在地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④涉案房产可能存在欠缴物业费、水、电、气等因原业主使用物业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⑤竞买人可在拍卖前自行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咨询了解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避免公告信息不足而产生误判

六、因此、再次提醒: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本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本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拍卖财产如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可能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尽可能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他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目前优先购买权人不详,已取得优先购买权的人,请在拍卖之日前七天,到本院执行局申报确定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成交余款请在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如不能在七日内按时缴纳尾款,本院将对此次拍卖做悔拍处理,保证金将不再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造成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南雄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南雄支行,账号:68867896281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请有意向竞买人自行审查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并依法参与竞拍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7天向我院提交相关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四、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参照《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现场看样;拍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性工作

相关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须承担该费用

服务费用收费标准:网拍辅助工作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流拍后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费用由接受抵债的债权人支付,但不计入其抵债金额

标的物未成交且不能以物抵债的,不计收费用根据成交或抵债金额不同,按不高于以下标准收费:①1万元以内的不超过50元;②1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不超过1.5%;③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的部分不超过0.8%;④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0.4%;⑤5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0.1%

单件标的支付费用不超过5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超过10万元拍卖标的在本院辖区以外、需网拍辅助机构派员异地开展工作的,可参照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的80%按第一款规定给予补偿

因执行标的的原因需要网拍辅助机构另行提供物流、仓储等服务,如拖车、运输、保管、临时锁车等发生的费用,可按不高于当地市场价的80%按第一款规定支付服务费

举报监督电话:0751-393622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1-393622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竞买须知(第一次拍卖)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以下称本院)将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10时至2025年4月22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本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对竞拍标的物限购区域内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拍品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依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或上级法院的指令、案件执行的需要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构成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构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当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

如更改送达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咨询电话:0751-3936221咨询联系人:陈法官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51-3936221联系地址:广东省南雄市北城大道南雄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26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