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监测编号标的名称转让底价(万元)信息披露起始日期信息披露截止日期资产概述资产地图位置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青岛北部画院看样联系人关鑫宇看样联系电话15192642579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文件类型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日期交易条件信息披露开始日期2025-03-20信息披露公告期2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否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超过5个工作日)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水彩画作品1988年在北京中国美术馆展出
1990年参加由文化部主办的水彩画出访埃及国际展
第七届全国美展水彩画作品获铜奖2004年5月国画作品被世界教科文卫组织收藏
2005年世界华人艺术精品展北京一韩国一香港大型国际艺术交流展荣获国际银奖
同年美术作品被评为“翰墨金奖”并特授予“中国艺术名家”荣誉称号
2007年由文化部、中国书法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中国书画展”获“国魂”一等奖
2008年《周世平绘画作品展》在青岛出版艺术馆成功展出
2009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日史编委会共和国60年文艺创作突出贡献奖
同年获“世界华人艺术精品大展”第三届中日名家作品交流展在日本东京展出荣获国际金奖、授予“中日文化交流使者”和“世界杰出华人艺术家”荣誉称号
2013年5月获中国国学研究会国学文化艺术金奖
2014年作品参展中法建交50周年法国巴黎展出
2015年国画作品参加庆祝联合国成立70周年美国纽约书画展,同年11月受美国政府邀请,绘画作品参展设计艺术节交流展
2018年由市北区文化新闻出版局主办周世平绘画作品展
2019年《周世平艺术人生》绘画作品在青岛市图书馆成功展出
同年周世平绘画作品法国卢浮宫展出2020年水彩画作品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巡展金奖
2021年水彩画作品《万马奔腾》入选23届中国美术家协会优秀作品展评为一级画作
2022年6月油画《美的旋律》入选“时代之光”第五届中国美术家协会油画巡展金奖
2022年9月油画作品《藏族儿童》由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
2023年2月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传统文化发展中心授予《中华艺术名家》荣誉称号
2023年8月19日由青岛市工人文化宫、青岛市美术家协会、中国舞台美术家学会主办《周世平艺生年华绘画作品展》
美术作品被收藏家协会收藏、中国书画收藏研究院收藏、闽中革命史纪念馆、福建湄洲妈祖书画院收藏
世界收藏家联合会.世界富豪俱乐部.中国紫光阁国礼中心三家单位收藏并签订为“签约书画家”
以上所取得的成就由山东省《戏剧丛刊社》、半岛都市报、青岛晚报、青岛早报、青岛电视台、2020年中央电视台我爱中华栏目“今日头条一周世平绘画作品欣赏”等新闻单位做了专题报道
传略编入《世界名人录》《中国专家名人辞典》《中国翰墨艺术宝库》《当代戏剧家传略》《世界当代名家大典》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本次艺术品转让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账号转账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户名):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5329052485107182503873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处置方法如意向受让方是境外投资者,交纳保证金时涉及外汇资金结算,请最迟于信息披露截止日前7个工作日联系青交所办理外汇资金结算手续,以确保保证金及时到帐
信息披露期满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
未尽事项,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交易提示内容致:交易当事人非常感谢参加青岛产权交易所(下称青交所)组织的交易
现就部分相关规则做如下提示
一、所有交易,无论青交所是否组织交易当事人对交易标的作现场查看或做相关验证,交易当事人均有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做详尽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其物理状况、权利状况等
若相关交易当事人成为该交易标的的受让方,即视为该当事人已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详尽了解,并同意按照交易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交易
青交所不对该交易标的之物理或权利瑕疵及其相关的信息披露(公告等)的不完整、不真实、不有效等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有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转让方有交付转让标的等义务,皆不以签订相关转让合同文本为履行的前置要件
青交所的支付或交付通知送达后未能及时履行所通知义务的,既为对相对方的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青交所不必向任何产权交易当事人支付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在青交所保管期间内(包括但不限于在交易涉讼或非讼调解期间、交易价款的结算合理期间或其他合理保管、处置期间)产生的利息
四、鉴于青交所为交易提供了场所、设施及服务,未有特别规定或约定,交易确定受让方之时,既为青交所“应收服务费用”之时,相关各方应当自此时交纳相关服务费用(不以相关通知送达或签订交易标的的转让合同等为要件)
五、交易当事人已经仔细阅读《青岛产权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对于保证金的保管和处置没有任何异议
交易当事人对涉及该项交易的青交所其他交易规则,已做详尽了解,包括但不限于《青岛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规则》、《青岛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扩股项目操作规则》、《青岛产权交易所房屋公开招租业务规则(试行)》、《青岛产权交易所债权资产交易规则(试行)》、《网络竞价须知》等
交易规则可在青交所官网浏览,网址为www.qdcq.net六、青交所留存的交易当事人认可的任一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多地址、方式的,不论留存时间先后),皆为青交所通知送达的有效地址或联系的有效方式
七、与该提示矛盾的规定或约定,以该提示为准(该提示为特别约定)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标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