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1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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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土地二:工人村、新村路东侧 <结束>

资产编号:8764822

13.360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5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8.239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3.360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鹤岗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4-15
  • 结束日期:2025-04-16
  •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工人村街道新村路
  • 评估价:88.239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闲置
    看样时间:看样拍卖成交前(节假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公告鹤岗市鹤翔新能源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管理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可能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故请理性参拍(三)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土地使用权的登记状态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四)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五)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位于东山区工人村、新村路东侧,土地权证编号:黑(2016)鹤岗市不动产权第0022318号,面积:4,783.00平方米,用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批发零售,准用年限:2016年9月14日-2046年9月13日

评估值882,392.71元起拍底价133,606.94元,每次加(降)价幅度为10,000.00元

三、咨询看样拍卖成交前(节假日休息)管理人接受电话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15545866815、15545866875联系其他相关事宜

四、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五、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拍人需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拍卖价的10%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退还,期间不计利息(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缴纳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系统规定期限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完成支付,付款截止日是法定节假日的,顺延一天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三)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拍品交付(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详细地址致电管理人办公电话咨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二)破产财产的拍卖成交款全部支付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且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管理人与买受人协商确定交接方案,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及时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接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五)此次公开拍卖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鹤岗天富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注:五宗土地出让合同已上传,该合同乙方权利义务随本次拍卖结果进行转移

风险提示:1、根据鹤岗市自然资源局要求,本次拍卖的土地应当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本次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需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才能办理使用权变更登记

2、买受人需承担上述拍卖土地的土地闲置费,具体费用详见《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

3、由于本次拍卖的土地未及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间动工建设,导致原规划确认文件已失效,故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需自行到有管辖权的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备案登记(审批)

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鹤岗天富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3月31日拍卖须知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鹤岗天富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2025年4月16日9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鹤岗天富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第十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东山区工人村、新村路东侧,土地权证编号:黑(2016)鹤岗市不动产权第0022318号,面积:4,783.00平方米,用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批发零售,准用年限:2016年9月14日-2046年9月13日

评估值值882,392.71元(截至2024年2月26日该地块需补缴土地闲置费224,000.00元)

起拍价为133,606.94元截至本公告之日,管理人未接收到破产人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可能存在须补办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形

另,拍卖土地使用权因土地闲置问题,目前鹤岗市自然资源局正在追缴土地闲置费用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因前述违法事项产生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1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15545866815、15545866875)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五、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三)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存在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按时办理交接手续等悔拍情形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在此情况下,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545866815、15545866875法院监督电话:0468-335555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向本管理人咨询

注:五宗土地出让合同已上传,该合同乙方权利义务随本次拍卖结果进行转移

鹤岗市鹤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鹤岗天富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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