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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的营销公告一、债权基本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拟对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5-02-28,债权总额54,527,829.26元,其中债权本金35,978,113.03元,利息18,549,716.23元,其他权益0元
(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二、债务人基本情况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6-2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4层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复合材料、陶瓷材料、磁性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开发、销售、技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会议、展览服务;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建筑设备、矿产品、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为存续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抵押物为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抵押,抵押物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浑北天坛地区,面积158,603.89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及其他商服用地,终止日期为2051年9月24日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瑞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600-15甲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为存续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石墨类产品、石墨烯及纳米碳、碳素类产品、耐火材料、活性碳类产品、烯碳新材料、稀土碳基复合材料、矿产品,烯碳新材料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旅游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房地产开发、装修装饰、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限分公司持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为存续
五、资产亮点项目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城市中心区域
沈河区生活配套完善,商业氛围浓郁,中街金廊、南塔、以有毗邻的奥体4大繁华商圈环绕
交通配套完善,周边浑河、富民、长青三桥纵横,地铁1号线、2号线、10号线、南北及二环快速路编织立体交通网络
自然环境优越,南临浑河最美一段,鲜氧充足,空气绝佳,城市绝版该项目已诉讼,并取得胜诉判决,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六、其他情况说明-联系人:韩坤联系电话:18102429363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81号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合作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
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6-2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4层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复合材料、陶瓷材料、磁性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开发、销售、技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会议、展览服务;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建筑设备、矿产品、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为存续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瑞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600-15甲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为存续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石墨类产品、石墨烯及纳米碳、碳素类产品、耐火材料、活性碳类产品、烯碳新材料、稀土碳基复合材料、矿产品,烯碳新材料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旅游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房地产开发、装修装饰、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限分公司持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