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上市情况:<\/span>非上市<\/span><\/div>企业类型:<\/span>私营经济<\/span><\/div>企业名称:<\/span>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span><\/div><\/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拍品名称<\/p><\/td>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â转让方â)持有的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权(注册资本18125万元,股权比例约5.5172%)
<\/p><\/td><\/tr>拍品简介<\/p><\/td>标的企业是一家主要从事中西成药生产的工业核心企业,主要产品以OTC独家产品â通络止痛药酒â和抗癌辅助用药及沈阳药学院研发的系列风湿药品和补肾药品为主
<\/p><\/td><\/tr>权力来源<\/p><\/td>投资协议、投资补充协议、民事判决书、执行材料<\/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div><\/div>';风险揭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股权,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该标的物是否有实际商业价值,是否具备行使权利的条件,是否存在出资瑕疵与股东附随义务,是否存在过户障碍及其他瑕疵,均需要竞买人自行调查判断
竞买人竞拍视为对前述情形可能存在而自愿承担风险的承诺,转让方应承担的前述所有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买受人
2.因本标的将设置拍卖底价960万元,因此本项目标的股权如后续经过多轮流拍,但最终挂拍成交价格不得低于960万元
该拍卖底价将会根据标的企业实际控制人资产的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请见后续拍卖公告
3.参拍前,务请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竞买公告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定于2025年【4】月【3】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4】月【4】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进行本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拍卖标的物情况及相关竞买要求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转让方持有的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合计1000万元股权(注册资本18125万元,股权比例约5.5172%),参考价格为人民币47,148,709.76元,系转让方诉标的企业实际控制人民事判决书认定的股权回购款及案件受理费
二、拍卖起拍价及保证金该股权拍卖的起拍价为:人民币14,719,947.35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471,994.74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开拍时间2025年【4】月【3】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4】月【4】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
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四、竞买人条件(一)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转让方工作人员、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方或者上述关联方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或者上述关联方的近亲属等相关人员
(二)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因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导致本次拍卖无效或无法办理后续过户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转让方将没收竞买人保证金,并重新挂网拍卖
(四)优先购买权人:标的公司(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股东(不包括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或其关联方)、转让方之有限合伙人
在同等价格上述两方都参与的情况下,标的公司股东优先(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转让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转让方确认后才能参与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价方式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竞价时间自动顺延5分钟
七、财产过户本次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转让方可协助竞买人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竞买人竞拍前请自行向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八、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一)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竞价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完成支付
竞买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余款的支付(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九、网拍费用承担本次在淘宝拍卖平台进行的拍卖活动,平台将根据成交价收取相应的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十、其他注意事项(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物的现状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买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可向转让方咨询联系人:李经理咨询电话:021-63351022竞买须知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定于2025年【4】月【3】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4】月【4】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
二、转让标的: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合计1000万元股权(注册资本18125万元,股权比例约5.5172%)
三、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四、竞价时间:2025年【4】月【3】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4】月【4】日上午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五、竞价起拍价:人民币14,719,947.35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100,000元整的整数倍数
六、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471,994.74元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471,994.74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请与转让方联系并将竞价成交价余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八、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转让方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九、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十、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签约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转让方有权组织重新竞价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股权标的公司或股权标的公司股东不配合股权受让方导致无法过户的情形,可能出现优先购买权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如出现上述情形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股权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由此所产生的纠纷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股权受让方受让股权后,股权转让方享有的债权在通知债务人之后依法全部转让给股权受让方,股东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如出现债务人按照判决书的金额向股权受让方支付股权回购款,股权受让方应配合办理股权回购事宜
十二、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转让方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转让方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一)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二)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三)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四)转让方单方决定中止或者终结拍卖的
十三、本竞价须知由转让方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