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0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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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亿居公园里康平县滨湖二街16-2#东-4商网 <即将结束>

资产编号:8860981

41.1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5
起始日期
76.5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37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1.1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1.13万元
  • 单价:0.5373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沈阳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15
  • 结束日期:2025-04-16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亿居公园里
  • 评估价:41.1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76.5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图、装修图纸等材料
    查封情况:查封、被占用等
    小区:合当地政府
    拍卖原因:清偿
    环境:公园
    开发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一、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4月15日10:00时起至2025年4月16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资产竞价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对我行所有的资产公开竞价活动;标的物名称:沈阳市亿居公园里康平县滨湖二街16-2#东-4商网;面积:76.55㎡;起拍价:人民币411,3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000.00元

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二、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经本公司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价成功当日,买受人(委托人)需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买卖合同》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公开竞价,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1.不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管部门购房资格和条件的机构或人员;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竞价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5.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四、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六、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资产竞价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须在竞价成功当日,通过线下将尾款划入户名为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账号:081010163599006661;户名: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行号:313232000015;支付尾款时需备注拍品门牌号)

同时,买受人需在线支付京东技术服务费(成交金额0.2%)若买受人在成交后未向京东足额交纳技术服务费用,则视为买受人悔拍,本公司将不向悔拍的买受人交付成交资产,并扣除悔拍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买受人需在竞价成功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行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买卖合同》,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买前自行了解、确认转让标的司法查封、被占用等情况,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负责解除司法查封、清场、进驻等事宜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一)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本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竞拍须知》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和全部条款,没有任何异议

(二)本公司已经对标的物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标的物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物的所有瑕疵、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除上述已知瑕疵外,如存在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查实并自行解决,委托人不能保证挂牌标的除以上瑕疵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或潜在瑕疵,委托人一律不承担任何瑕疵(包括潜在瑕疵)保证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系本公司通过法院裁定抵债取得,本公司无拍卖标的物房型图、装修图纸等材料,本公司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五)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标的物存在的下列情况:1、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纠纷和欠缴物业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情况,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过户需要交纳的过户税费及金额(标的物系本公司通过法院裁定抵债取得,本公司无购房发票,过户税费涉及土地增值税计征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并知悉标的物所在地房管部门限售政策,自愿承担拍卖标的物无法及时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风险,拍卖标的物涉及的纠纷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

2、拍卖标的物自本公司通过法院裁定抵债取得所有权,标的成交前,已产生及欠缴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采暖费、电梯费、物业费等)全部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并负责清偿,自京东平台成交日后产生的上述费用由买方承担

3、拍卖标的物存在无法及时自本公司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风险,在符合当地政府限购、限售政策可以过户给买受人时或当地政府取消限售、限购政策后,本公司配合买受人将拍卖标的物过户至买受人名下,拍卖标的物本次拍卖成交后、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之前,基于拍卖标的物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担各税

买受人应在本公司接到税务机关、物业公司通知或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申报纳税后,根据本公司要求及时向税务机关、物业公司支付,因买受人未及时支付,导致本公司向税务机关、物业公司垫付的费用,本公司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给本公司,并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罚款以及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过户费等本公司为实现权利发生的全部费用)

4、因标的物所在地房管部门限购导致拍卖标的物无法及时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买受人放弃起诉本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合同无效等相关的诉讼权利,如因买受人起诉本公司给本公司造成声誉影响等相关损失,本公司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

5、拍卖标的物最终成交价款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买受人要求本公司开具发票的,本公司将向买受人另行收取增值税,增值税具体金额以本公司向买受人开具发票适用税率为准,买受人须在本公司向买受人开具发票前支付给本公司

(六)竞买人承诺,一旦拍卖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本公司出具的《买卖合同》进行签署,买受人对《买卖合同》条款无异议

九、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联系电话:0427-2820016联系人:张经理电话:18009849222联系人:刘经理电话:18406257888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81号盘锦银行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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