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本次网络拍卖相关注意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相关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三个工作日一同到法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相关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与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四、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拍程序开始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京东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
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已根据评估报告就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限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账号:22050134010000000293)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应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和要求,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等材料,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违反相关限购规定恶意竞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悔拍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一、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需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水、电、气、供暖、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以上机构和人员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程序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送达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竞买人在拍卖程序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竞拍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
有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监督电话:0431-88575523京东平台电话:400-622-9586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0日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天·北湖新城四期37号楼112的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吉0193执恢34号丘地号8-1/683-37(112)权利证号吉(2022)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333034号标的所有人(共有人)王静标的现状房屋用途车库租赁情况有租赁,正在营业电梯有无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抵押、租赁)1、被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查封2、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9.91平方米朝向东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楼层1层所有楼层2层优先购买权人标的物估值评估价162705.00元备注1、上述财产除法律规定应由当事方承担的税、费外,其他税、费、风险等均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具体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房管、国土等部门了解)
2、该标的物上物业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缴纳欠费情况可与协助本院拍卖工作的拍辅机构联系,拍辅机构可协助意向竞买人进行问询相关费用,竞买人也可自行向物业管理及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如遇拖欠费用情况可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进行追偿,参与竞买视为对未知欠费情况风险的认可
)3、该拍卖标的还存在其他可能存在的瑕疵与风险未在评估报告中进行标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该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本院展示的说明和提供的照片、视频仅作为参考,有意者请实地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该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购买视为接受财产所有瑕疵
4、不动产是否能够办理不动产登记及变更需要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面积以具体相关部门出具的面积为准
拍辅机构可协助意向竞买人进行咨询相关情况5、在网络拍卖成交以后至房屋完全移交竞买人(交付并更名)之前,若出现案外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复议、异议之诉、强迁等因素,可能导致本院无法及时移交房屋
在异议审查(含异议之诉)及出具最终法律结果之前,拍卖款将暂时不予退还,本院将根据异议最终审查结果确定撤销拍卖(退还购房款)或继续移交房屋,本院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迟延交付竞买房屋或拍卖撤销(购房款利息损失)对竞买人造成的损失
6、该标的物可能具备未知瑕疵与风险,参与竞买视为对一切瑕疵与风险的接受,请务必谨慎竞买
7、本院对房屋更名过户不做任何承诺
8、竞拍标的不包含房屋内可移动家具
9、竞买人自行看样,以实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