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宝塔项目投资人招募公告一、招募目的我公司宝塔项目中的抵押物西部花园土地及房产是目前银川市双核中心区的稀缺土地资源,地理位置优越,周围临湖,交通便利,具备较高盘活价值,项目建成后将有望成为银川市高端住宅项目的新标杆,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本次我公司招募的投资人分为两类:一是有意向受让我公司债权的投资人;二是具有开发实力、开发能力、优秀案例的产业投资者,与我公司共同盘活开发该资产
二、债权简介本次拟转让三笔债权,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债权总额共计316,313,472.96元,其中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246,620,712.06元,劣后债权69,692,760.90元
明细如下:债务人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劣后债权共同抵质押物不同抵质押物保证人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11,732,880.033,273,086.161.宁夏西部花园假日酒店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其中:房产共77套,建筑面积为21255.58㎡(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面积78957.50㎡
2.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西部花园假日酒店(有限公司)9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宁夏西部花园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孙珩超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17,306,155.5333,170,754.36/宁夏西部花园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孙珩超宁夏宝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17,581,676.5033,248,920.38银川市西夏区87962.34㎡工业用地
宁夏西部花园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孙珩超合计246,620,712.0669,692,760.902023年11月30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裁定受理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集团”)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宝塔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4年3月14日,银川中院裁定宝塔集团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4年3月15日指定宝塔集团管理人担任宝塔集团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
2024年12月27日,银川中院裁定批准《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
目前,管理人正在按计划推进重整草案三、核心资产简介1、项目区位西部花园土地及地上房产位于银川市双核中心区,南邻行政文化核心区,北接阅海中央商务核心区,周围临湖,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2、土地及房产情况西部花园共有房屋建筑物79栋,砖混结构,建成于1998年12月,总建筑面积21,851.98㎡,其中,独栋别墅67栋,均为二层楼房,总建筑面积17,117.46㎡
独栋面积分180㎡、216.5㎡、277.93㎡、330.52㎡、197.05㎡、321.18㎡六种建筑格局,主要用途有休闲度假居住或举家居住的功能;其他房屋建筑物12栋,主要用于园区管理、餐厅、娱乐、物业服务等用房,建筑面积4,734.52㎡,按用途分布在园区内的各功能区
房屋建筑物中77套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宗地权证号为银国用(2003)字第7819号,面积78,987.50㎡,于2002年6月以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权证为商业用途,准用年限40年
三、招募须知和条件(一)招募须知1.本招募内容对全体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内容不构成要约,不具有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我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投资人参与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二)招募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17:30止
(三)招募条件1.债权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上述关联人直系亲属或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本次转让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
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2.重整投资人应具备的条件(1)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确保实现资产盘活以及盘活后开发、运营的顺利进行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
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招募条件(四)联系人联系人:余佳丽联系电话:0951-3059519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33号鸿丰大厦1509室(五)意向投资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1)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4)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背景情况说明,若投资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提供基金管理人的背景情况介绍;(5)投资人征信报告;(6)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一式贰份,并加盖重整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六)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在双方签署《保密协议》后,我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相关尽调资料
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七)提交债权意向购买书或联合开发的投资方案1.若投资人有意向受让债权,则提供意向购买书;2.若投资人有意向联合开发,则根据我方的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八)签署协议我公司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意向购买书或重整投资方案,择优选择处置方案(即转让债权或联合开发)
若选择转让债权,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履行相关程序;若选择与意向投资人联合开发,则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择优确定投资人,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我方指定的时间内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招募详见公告;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