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大陈镇李孟宅村土地流转交易方式动态报价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是否有保留价无项目信息大陈镇李孟宅村土地流转项目编号:N-TD20250429D027公告起始时间:2025年4月15日公告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标的物基本情况:本次流转共设1个标的,流转为李孟宅村土地,共计95亩
流转地块四至范围详见图纸土地目前处于改造状态
面积数据仅作参考,流转地以实地现状为准流转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止(自《流转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流转用途:该地块仅限用于依托现有条件进行粮油作物(小麦、水稻、油菜、旱粮等)种植
禁止水产养殖及花卉苗木种植,不得搭建任何房屋或简易钢棚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区域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交易方式:竞价网址:www.zjpse.com在公告期内,须有二家或二家以上合格竞租人报名,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竞租人条件:1、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租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标的物权属:义乌市大陈镇李孟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电话:15858982118李先生流转起始价:第一年租金起始价45600元,不设保留价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流转起始价为网络竞价的起始价
竞租保证金:1万元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8日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报名流程:1、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报名网址:www.zjpse.com浙交汇报名注册、竞价等咨询热线:400-696-3939(工作日8:30---20:30)意向人通过网址“浙交汇”或“浙交汇APP”线上完成注册个人账户及实名认证;法人报名须在个人实名认证成功后,添加企业认证
2、项目报名:登录浙交汇,找到意向项目标的,点击“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该项目报名材料(附件不超过50M),最后提交报名
3、保证金支付:在浙交汇保证金支付页面点击“确认付款”,完成支付
如账户余额不足,则须通过绑定的银行卡转账到项目保证金收款账户资金到账后,在“个人中心-支付订单”找到待支付订单,点击“确认付款”,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
银行卡预留手机号,须填写开卡时的手机号4、报名资格确认:交易所会对意向竞价人的报名资格和保证金进行审核
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浙交汇平台报名提交、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
项目咨询电话:0579-89906609(工作日8:30--11:30,13:30--17:00)竞价时间:竞价网址:www.zjpse.com(1)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4月28日17:00开始
(2)延时竞价时间:2025年4月29日10:00开始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延时竞价周期为3分钟,延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周期
成交确认: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成交款交款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1)竞得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与公章;(3)如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交款项支付:竞得人须于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5月7日16:00前)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与服务费
履约保证金为1万元,不计利息,自租赁到期承租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无纠纷后,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由出租方退回
服务费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3%收取(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租金支付、合同签订及移交手续:1、租金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租金(具体时间及数额以租赁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约定为准)
2、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款项之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参照《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合同文本要求与其签订《流转合同》
3、移交手续办理:按合同中所列的流转起始日前以土地现状办理移交手续
特别告知:农田目前处于改造状态,具体交付事项请咨询出租方其它事项:1、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公告的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的土地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成交后不得提出补足面积或降低租金要求承租期间不得改变用途,承租人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农业开发
承租人不能弃耕抛荒土地,不得从事“非农化”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在交款截止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在收齐款项(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后将竞得人的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4、承租人在经营的土地上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上级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承租期满后地上建筑物等固定不动产归村里所有对于地面作物,承租期满,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将其搬移,若超过时限竞得人未作处置的,由村里无偿收回
5、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6、如遇村庄规划或政府征用需要使用该地块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虽已征用,但尚未投入项目不影响承租的,继续执行合同条款
政府或村庄规划需要使用该地块时,租赁双方必须无条件终止协议,已交承租款未到期时间的部分按比例计算退回
因道路建设征用使土地面积部分减少的,按照减少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及时间扣减租金
政府征用所补偿的征用费归村里集体所有,承租人投资设立形成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属物和另需评估的附属物所评估价值归承租人所有
7、禁止在承租区域内经营有污染环境的项目
禁止以盈利为目的违法堆土,经劝阻不听的,视为违约,收回山地,已交的承租余款不予返还
8、本地块竞得后,未经村集体同意,不得转租或抵押
承租期满后如期交还承租者设立的设施和地上附属物应自行撤除,搬迁和处置
否则归出租方所有,逾期交还应赔偿出租方损失9、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招租活动无法继续的,本次公开招租终止
10、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统
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租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租人应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
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11、若由于竞租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2、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停电等)造成竞价须中止的情况,交易所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
最终的成交结果以义乌产权交易所公告或通知为准延时竞价期间,因网络、竞价系统等故障影响竞价的,该交易项目中止,故障前的竞价有效
重启交易时,在系统记录的原最高有效报价的基础上继续延时竞价若无竞价人继续加价的,则系统记录的最高报价者即为该项目的竞得人
13、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停电等)造成竞价须中止的情况,交易所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
14、本次项目由出租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微信号ywcqjys等媒介发布
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租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租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租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
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租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规则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违约责任:1、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得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1)竞得人拒绝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款交款截止时间前未向交易所补签的;(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要求及时、足额付清应付款项的(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与出租人签订《流转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除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外,也不返还其已交交易所的服务费(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3、竞租人应对注册报名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租人未按照流转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
5、若竞得人违约的,交易所有权直接从竞得人已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竞租保证金、租金等)中优先扣除交易所服务费,若违约人所交的各项费用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6、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及其配偶不得参加下一次同一区块的竞租报名
7、出租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
若因政策改变或政府要求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必要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由此对竞租人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负,竞租人不得向出租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租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交易机构: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06609(丁小姐)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6楼608室传真:0579-855444100网址:www.ywcq.com公司微信号:ywcqjys附件下载:《红线图》附则:1、竞租人在报名时所确认的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
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租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租人
2、《红线图》为本文件附件,竞租人可到交易所查阅、复印,也可自行在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下载
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义乌市大陈镇李孟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年4月15日委托方简况委托方名称义乌市大陈镇李孟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地义乌市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33078230761658XY信息披露其他事项项目附件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丁小姐电话0579-89906609传真邮箱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网址委托方联系人电话15858982118传真邮箱地址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