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118号约8.2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N0118TD250006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3月5日挂牌截止日期2025年4月1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价(万元)5360.634交易保证金(万元)1600.00标的情况转让标的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118号,南接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小学、兰工坪幼儿园、兰海高速/兰临高速/G75入口,北邻兰州中心、甘肃省博物馆、七里河体育场,西接兰州西客站,临近七里河地铁站,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捷,居住氛围浓厚,开发优势明显
基本信息宗地四至七里河区T299#规划路以北、宝兰客专专用线以南
不动产权证书证载用途证载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甘(2022)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087210号城镇住宅用地5495.2≤3.8≤25%≥30%评估情况评估价(万元)-评估基准日2025年1月31日评估机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5.项目成交后,因我方原因造成《产权交易合同》不能签署或转让标的不能移交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交易相关方造成的损失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决议第(15)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
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
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转让标的的面积、规划条件等来源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兰州市城乡规划局兰规(2015)171号规划意见函》的记载,仅供参考,如标的面积出现误差,以政府部门最新出具的相关有效依据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开展尽调,并承担受让后的一切风险
5.转让标的存在抵押权,转让行为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和抵押权人配合协助受让方完成标的的权属登记变更
6.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7.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交易条件资金交纳方式线下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资金支付能力;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按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方式交割转让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有受让意向者须于公告期内到我所办理受让申请登记手续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公告期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E交易(www.ejy365.com)注册并报名,获得参与受让资格
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勘查并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到转让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并查阅相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情况),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3.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受让成功后,交易双方按有关规定共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交易价款不包含以上税、费
5.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规划调整)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6.具体情况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竞价报名报名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12:00;14:30至18: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1.主体资料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公告期内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因非自身原因导致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4.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及部分交易价款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挂牌转让/网络竞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杨经理18919186816何经理18293124667踏勘联系人孙女士18893709146咨询时间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技术服务400-828-9082咨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其他1.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gansu.gov.cn2.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3.微信公众号:GSCQ456转让标的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118号,南接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小学、兰工坪幼儿园、兰海高速/兰临高速/G75入口,北邻兰州中心、甘肃省博物馆、七里河体育场,西接兰州西客站,临近七里河地铁站,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捷,居住氛围浓厚,开发优势明显
(以公告内容为准)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资金支付能力;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有受让意向者须于公告期内到我所办理受让申请登记手续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公告期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E交易(www.ejy365.com)注册并报名,获得参与受让资格
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勘查并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到转让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并查阅相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情况),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3.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受让成功后,交易双方按有关规定共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交易价款不包含以上税、费
5.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规划调整)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6.具体情况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