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行一批报废资产(机器设备)转让项目编号N0125WZ250024挂牌起始日期2025-03-28挂牌截止日期2025-04-11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6年3月27日
标的概况标的清单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评估价/价格(元)1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行一批报废资产(机器设备)转让详见《资产清单》1批/合计/存放地转让方库房内标的现状报废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评估基准日2024-12-10评估机构新疆天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底价(元)1300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行转让方承诺我方通过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贵所公开转让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行一批报废资产(机器设备)(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委托项目相关信息以《资产转让申请书》内容为准
一、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资产的合法处分权,对该转让行为已经过有效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转让标的资产及随其转让的相关权利,于转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资产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相关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行行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第十一期)》《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行党委会会议纪要(第二十五期)》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披露一、本次处置的资产为设备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穿墙式自动取款机、大堂式自动取款机等,存放在转让方库房内
本次标的资产中涉密模块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待转让方拆除后剩余部分交割给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包括提交《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等)并缴纳交易保证金,《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须知》须由意向受让方在该项目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若为自然人的须签字)
意向受让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标的现状、和受让报价的认可和接受
三、本次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价款后,按照当前税务规定,向受让方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勘验,不包含地面以下设施,不包含有价废料、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五、资产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
标的资产以展示资产现状和数量为准,不再单独称重和测量,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完全接受处置资产与展示资产可能存在的差异,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拍卖机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第二轮报价具体时间以组织拍卖的机构通知为准,组织拍卖机构为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联系电话:任先生13522161404
拍卖服务费以拍卖页面展示为准七、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标的资产进行现场验勘,该项目由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集中安排现场勘验,未参加现场勘验的意向受让方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对其报名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八、踏勘安排:踏勘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10:30
踏勘联系人:周建光联系方式:13579022188/0996-2926918九、意向受让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为该项目报名先决条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且不予资审通过
特别告知一、本项目采取“多轮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及成交价格
第一轮报价在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xjcq.net.cn)进行,具体操作规则按照《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须知》执行;第二轮报价在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官网(www.ppzxchina.cn)进行,具体操作规则按照该项目拍卖公告执行
意向受让方须在两个平台完成注册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审核、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进入第一轮报价阶段,第一轮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
自由报价期截止时间为该项目报名截止当日18: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直至一个延时报价周期(180秒内)再无新报价则延时报价期结束
在第一轮报价阶段内如未出价或未获得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放弃受让,将被取消该项目的第二轮报价阶段参与资格及交易资格
第一轮报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对应的意向受让方应在第一轮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的《价格确认单》递送至新疆产权交易所
三、第二轮报价的起始价为第一轮报价阶段的最高有效报价,第二轮报价产生的最高价为本次项目的最终成交价
四、凡在第一轮进行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均需参与第二轮报价
第二轮报价中,若没有其他意向受让方对起拍价予以应价,则第一轮报价中最高有效报价对应的意向受让方须及时予以应价,以避免流拍
五、第一轮报价加价幅度:人民币0.05万元及其整数倍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承诺: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企业法人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本项整体转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三、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标的资产各项受让要求,如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有权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扣除其交易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拍卖机构损失,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二、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及要求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
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
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自接到转让方签订合同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如受让方不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服务费,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转让方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
四、资产交割:1.受让方须在新疆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价格确认单》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价格确认单》、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开始办理资产交割方案对接工作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提前了解转让方各项入场及作业手续的管理要求,并按照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拆解、拉运等工作
3.受让方须按《资产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完成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转让方要求期限拉运标的物的,每逾期一日,转让方有权按成交价款的0.5‰扣除相应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扣除成交价款30%,不再返还;受让方在拉运过程中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依据实际损失向转让方进行赔偿
4.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装卸、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拆解、装卸、运输、HSE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
5.标的物须受让方自提,本次转让标的物涉及的拆解、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7.标的物移交受让方后,因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8.该批标的物交割处置过程受让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行业、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转让方相关要求并签订《HSE安全承诺》等
五、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1%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新疆产权交易所不予出具资产交易凭证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3-2809:00:00至2025-04-11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缴纳:金额4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11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报名登记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
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对受让意向申请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及项目成交方式、流程要求等,视为在《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受让标的资产承诺的确认
三、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本项目不接受代付
四、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用于对相关方(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拍卖机构等)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第一轮报价中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第二轮报价阶段以第一轮报价阶段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格,第一轮报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对应的意向受让方不应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4.受让方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等);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第四条涉及的情形,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无息原路径返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多轮次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3-2809:00:00-2025-04-1118: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按《业务受理协议书》收取
附件下载资产清单.pdf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须知.pdf现场踏勘确认书.pdf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焦璇咨询电话18709908890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00-19:00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技术支持其他本次处置的资产为设备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穿墙式自动取款机、大堂式自动取款机等,存放在转让方库房内
本次标的资产中涉密模块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待转让方拆除后剩余部分交割给受让方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意向受让方承诺: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企业法人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本项整体转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三、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标的资产各项受让要求,如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有权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扣除其交易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拍卖机构损失,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二、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及要求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
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
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自接到转让方签订合同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如受让方不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服务费,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转让方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
四、资产交割:1.受让方须在新疆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价格确认单》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价格确认单》、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开始办理资产交割方案对接工作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提前了解转让方各项入场及作业手续的管理要求,并按照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拆解、拉运等工作
3.受让方须按《资产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完成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转让方要求期限拉运标的物的,每逾期一日,转让方有权按成交价款的0.5‰扣除相应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扣除成交价款30%,不再返还;受让方在拉运过程中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依据实际损失向转让方进行赔偿
4.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装卸、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拆解、装卸、运输、HSE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
5.标的物须受让方自提,本次转让标的物涉及的拆解、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7.标的物移交受让方后,因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8.该批标的物交割处置过程受让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行业、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转让方相关要求并签订《HSE安全承诺》等
五、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1%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新疆产权交易所不予出具资产交易凭证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本次处置的资产为设备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穿墙式自动取款机、大堂式自动取款机等,存放在转让方库房内
本次标的资产中涉密模块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待转让方拆除后剩余部分交割给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包括提交《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等)并缴纳交易保证金,《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须知》须由意向受让方在该项目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若为自然人的须签字)
意向受让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标的现状、和受让报价的认可和接受
三、本次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价款后,按照当前税务规定,向受让方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勘验,不包含地面以下设施,不包含有价废料、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五、资产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
标的资产以展示资产现状和数量为准,不再单独称重和测量,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完全接受处置资产与展示资产可能存在的差异,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拍卖机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第二轮报价具体时间以组织拍卖的机构通知为准,组织拍卖机构为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联系电话:任先生13522161404
拍卖服务费以拍卖页面展示为准七、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标的资产进行现场验勘,该项目由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集中安排现场勘验,未参加现场勘验的意向受让方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对其报名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八、踏勘安排:踏勘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10:30
踏勘联系人:周建光联系方式:13579022188/0996-2926918九、意向受让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为该项目报名先决条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且不予资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