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转让一批废旧物资(废旧电机、变压器)项目编号N0125WZ250009挂牌起始日期2025-02-18挂牌截止日期2025-03-03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6年2月17日
标的概况标的清单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评估价/价格(元)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转让一批废旧物资(废旧电机、变压器)1批586600.00合计586600.00存放地/标的现状评估情况评估价(元)586600.00评估基准日2024-08-31评估机构甘肃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58660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13579548876转让方承诺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一、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受让方3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废旧物资处置审批表》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重大事项披露/特别告知一、本次处置的废旧变压器及废旧电机存放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鄯善采油管理区,存放地点较为集中
设备已从各个工位上拆除,部分设备有不同程度的缺件现象,部分设备均在露天放置,设备均有不同程度的锈蚀现象,已无使用价值,只能按照可回收金属出售
二、废旧变压器及废旧电机264项,按照总价挂牌交易,挂牌价为58.66万元,如本项目在竞价过程中产生溢价,则为每项溢价
三、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13%向转让方缴纳税金,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税金须由受让方自行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缴纳合同金额的10%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过程中,受让方未出现违约问题,合同执行完毕后,转让方全额(不计银行利息)返还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
五、合同履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受让方按照转让方安排的时间、地点接收拉运标的资产
资产移交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六、意向受让方须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七、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2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下午17:00时截止
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踏勘现场的,视为放弃现场踏勘权利和报名权利
八、标的物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完全接受处置资产明细表中列式资产与展示资产可能存在的差异,如展示资产与清单不符的,以展示资产现状和数量及重量为准,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
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数量、重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
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资产明细表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
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九、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
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重量、数量、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视同完全接受资产明细表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其他详见《评估报告》《资产明细清单》等备查资料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机构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实缴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年度报告截图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或经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信息证明为准)
四、意向受让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过期除外)、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五、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整体转让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
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接到《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按照新疆产权交易所的要求,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不含押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转让方缴纳合同价款的增值税金(13%)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到达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受让方未出现履约问题,合同履行完毕后,转让方不计利息全额返还受让方履约保证金
三、本次转让的报废物资,受让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政府关于危险废物处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处置
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并按照制定的处置顺序,由受让方或受让方授权委托的单位拉运
四、转受让双方须至现场交接验收,以签字确认的交接单为准,数量以报废物资名称、型号点数确认
五、受让方须为本次施工或搬运人员及设备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转让方不负任何责任
受让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受让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及时通知转让方,同时按相关部门要求处理;转让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六、受让方在拉运报废物资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运输、装卸、拆卸、HSE费用、维稳费用及安全责任等所有风险、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七、转受让双方有关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权利、义务、责任依照转让方安全和环保合同条款执行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2-1809:00:00至2025-03-03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缴纳:金额117300.00元,截止时间2025-03-03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一)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最终受让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三)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一)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向交易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受让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受让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方须向交易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受让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且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转让标的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9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2-1809:00:00-2025-03-0318: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关于处置资产有关情况的说明\(1\).pdf现场踏勘确认书.pdf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张启峰咨询电话0991-550772215099677565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00-19:00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技术支持其他以现状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机构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实缴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年度报告截图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或经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信息证明为准)
四、意向受让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过期除外)、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五、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整体转让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
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接到《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按照新疆产权交易所的要求,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不含押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转让方缴纳合同价款的增值税金(13%)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到达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受让方未出现履约问题,合同履行完毕后,转让方不计利息全额返还受让方履约保证金
三、本次转让的报废物资,受让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政府关于危险废物处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处置
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并按照制定的处置顺序,由受让方或受让方授权委托的单位拉运
四、转受让双方须至现场交接验收,以签字确认的交接单为准,数量以报废物资名称、型号点数确认
五、受让方须为本次施工或搬运人员及设备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转让方不负任何责任
受让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受让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及时通知转让方,同时按相关部门要求处理;转让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六、受让方在拉运报废物资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运输、装卸、拆卸、HSE费用、维稳费用及安全责任等所有风险、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七、转受让双方有关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权利、义务、责任依照转让方安全和环保合同条款执行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