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23:51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综合 > 宁海县科技大道23号

宁海县科技大道23号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8918997

746.81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5
起始日期
2025-04-2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46.81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46.811万元
  • 单价:0.6907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宁波市
  • 用途:其他
  • 起始日期:2025-04-15
  • 结束日期:2025-04-27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
  • 评估价:746.81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宁波产权交易所
  • 标签:
    装修程度:普通装修,评估对象
    空置情况:闲置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人:柯老师0574-
    房屋结构:钢混
    小区:于自在城小区
    注册资本:10000.0
    法定代表人:沈洲捷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6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监测编号标的名称转让底价(万元)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资产概述标的位于自在城小区南门旁,原为自在城小区售楼处

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主要建筑日期为2012年,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评估对象权利人为宁波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49年9月17日

室内为普通装修,评估对象所在地块东至竹泉路、南至科技大道、西至桃园北路、北至河流,评估对象临南面,人流量一般,商办集聚度一般,配套设施较齐全

评估对象附近有18路、336路等多条公交线路均可到达,交通较便捷

(上述摘自评估报告)房产具体信息房产权证编号地址建筑面积1081.29平方米证载权利人宁波市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建成时间已用年限腾空日期托管单位瑕疵问题房屋现状空置规划用途商业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权证编号土地性质土地用途土地面积676.2㎡不动产证号浙(2018)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21025号其他说明暂无转让方信息转让方名称宁波市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2022号76幢1-1法定代表人沈洲捷注册资本(万元)5,500.000000经济类型A05002企业类型A19002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200254081402A经营规模中型内部决策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5-04-15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在挂牌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该房屋房龄超8年存在房屋设施设备老旧等情况,需受让人自行承担保修责任

二、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标的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转让方及本中心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若有关部门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三、标的物在买卖过户过程中须符合宁波市购房政策,意向方应自行充分了解,如因政策的原因造成无法过户,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现状由意向方自行查勘,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标的成交后在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六、移交时,受让方须支付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如有),移交前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七、本次交易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意向方不得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等贷款方式

八、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合同签订后,并已交纳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受让方在获得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九、转让方在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

十、网络注册报名时间:挂牌截止日15:00止

十一、标的展示时间:挂牌截止日前第三个工作日(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统一安排看样或由意向方自行查勘)

看样联系人:柯老师0574-89386553十二、网络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10:00

十三、转让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十四、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十五、手续办理及服务费收取:意向受让方在确认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或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316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挂牌交易合同,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甬产权〔2022〕2号),并按要求交纳成交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无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经营能力

3.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或其他不良信息名单的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现场审核时间评估信息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宁波市国资委核准(备案)日期2024-12-17评估基准日2024-10-31评估报告文号中瑞评报字【2024】第302101号标的评估值(万元)829.790000账面净值(万元)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