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本项目咨询、代办、贷款等服务唯一法院指定机构(辽宁法拍)客服电话:预约看样0411-84313558、贷款咨询13840823003
郑重提醒:竞买人切勿通过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办理代办、贷款和尾款缴纳业务,谨防上当受骗!调查表拍品名称泸州市江阳区江南路四段175号1号楼二单元1404号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查询结果”复印件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徐燕、赵明勇拍品现状房屋用途住宅权证载明建筑面积113.14平方米租赁情况评估勘验时,本标的闲置中,室内有物品,截止于2025年4月14日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具体租赁情况未知
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
有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并设有抵押权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拍卖标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江南路四段175号1号楼二单元1404号,南岸花城春天里
总层数25层,所在层数14层,南北向,3室2厅2卫,约建于2019年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拍卖、变卖成交款优先用于支付拍卖、变卖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评估费、测绘费、公告费、辅助机构服务费、应为被执行人预留的5-8年租金等)
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收到执行裁定书(成交过户)后十五日内持相关垫付凭证赴本院报销,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实报实销,如到期未向本院申请视为放弃报销,本院将相关款项向相应主体发放不再予以保留
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4.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拍卖
5.权证号:无
预告登记证号:川(2017)泸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44240号,为徐燕、赵明勇共同共有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拍卖公示徐燕、赵明勇及相关权利人:因被执行人徐燕、赵明勇未履行(2018)辽0204民初582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作出的(2024)辽0204执恢36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徐燕、赵明勇名下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江南路四段175号1号楼二单元1404号房屋
上述房屋已委托全国法院评估系统进行询价,确定处置参考价价值为533949.52元,并依法送达
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向徐燕、赵明勇及相关权利人对本次拍卖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徐燕、赵明勇及相关权利人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将依法在网络司法平台进行拍卖
拍卖事宜详见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并自行了解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联系人:高法官,联系电话:0411-82793604
特此通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1日10时至2025年5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ifa.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江南路四段175号1号楼二单元1404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13.1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标的物拍卖范围及价格仅包括不动产自身价值,不包括室内外装修,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
本标的处置参考价为:53.394952万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45.39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或4000元的整数倍
特别提醒:1.评估勘验时,本标的闲置,室内有物品,截止于2025年4月14日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具体租赁情况未知
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
2.本标的现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会发生多次过户的情况,是否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办理的时间、办理过户流程、费用等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权利部门咨询了解并自行办理
3.本次拍卖本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咨询电话只有此一个
标的物所在地:泸州市江阳区江南路四段175号1号楼二单元1404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淘宝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重要提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其不具备或虚构购房资格所造成的相应所有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三、咨询时间:自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看样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点自动延迟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如本次拍卖标的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等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
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
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买受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经法院审核无误后方可领取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拍卖、变卖成交款优先用于支付拍卖、变卖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评估费、测绘费、公告费、辅助机构服务费、应为被执行人预留的5-8年租金等)
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收到执行裁定书(成交过户)后十五日内持相关垫付凭证赴本院报销,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实报实销,如到期未向本院申请视为放弃报销,本院将相关款项向相应主体发放不再予以保留
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房产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28400567050343867)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人、优先竞买权人、线下保证金、委托竞买及联合竞买等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淘宝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网实名认证相一致),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上述相关人员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上拍法院、辅助机构及网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411-8279137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21日10时至2025年5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taobao.com/机构名称: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的(代理人已经开通淘宝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网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人、优先竞买权人、线下保证金、委托竞买及联合竞买等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淘宝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网实名认证相一致),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上述相关人员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上拍法院、辅助机构及网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为现状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亲临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如本次拍卖标的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等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
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
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须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28400567050343867),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资料原件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经审核后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视为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相关欠费、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的法律规定及政策,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拍卖、变卖成交款优先用于支付拍卖、变卖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评估费、测绘费、公告费、辅助机构服务费、应为被执行人预留的5-8年租金等)
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收到执行裁定书(成交过户)后十五日内持相关垫付凭证赴本院报销,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实报实销,如到期未向本院申请视为放弃报销,本院将相关款项向相应主体发放不再予以保留
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十四、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11-8279137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