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春都商行3幢1单元402室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云2531执347号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书号:绿字第(2010)00122号,绿共字第(2010)00119号)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马XX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12.31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无出租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绿春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26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房屋户型房屋楼层第四层,最高6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585280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绿春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30日10时至2025年4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绿春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绿春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3/15)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绿春县春都商行3幢1单元402室房产,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6㎡,楼层4层
二、参考价:585280元,起拍价:468224元,保证金:93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在2025年4月28日,请提前与绿春法院执行局联系
其他时间将不再统一安排看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五、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2、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布局、质量、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标的物有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到相关税务机关完税后15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网络司法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绿春县人民法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绿春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有特别限制的竞买人务必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了解咨询,如因条件不符,导致竞买人竞得标的物不能过户的,责任自负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绿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绿春县支行,账号:62284036170445518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73-304910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3-3049106(节假日除外)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人民法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绿春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绿春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30日10时至2025年4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绿春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绿春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3/15)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绿春县春都商行3幢1单元402室房产,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6㎡,楼层4层
参考价:585280元,起拍价:468224元,保证金:93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网络司法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绿春县人民法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绿春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有特别限制的竞买人务必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了解咨询,如因条件不符,导致竞买人竞得标的物不能过户的,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实物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在2025年4月28日,请提前与绿春法院执行局联系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将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绿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绿春县支行,账号:6228403617044551864)并在缴纳余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到绿春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到相关税务机关完税后15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873-3049106(节假日除外)举报监督电话:0873-3049109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人民法院绿春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