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物业类型:<\/span>其他用房<\/span><\/div>建筑面积:<\/span>47.50平方米<\/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该房产<\/span>存在内部户型改造(部分房产入户正门被封、阳台加盖改造),成交后<\/span>须<\/span>与<\/span>2<\/span>单元<\/span>1<\/span>层<\/span>101<\/span>号、<\/span>2<\/span>单元<\/span>1<\/span>层<\/span>10<\/span>3号<\/span>买受人需自行协商<\/span>恢复原始户型,费用由三户买受人协商自行承担,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款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span><\/p><\/p>编号<\/span><\/b><\/b><\/p><\/td>标的物名称<\/span><\/b><\/b><\/p><\/td>权证编号<\/span><\/b><\/b><\/p><\/td>坐落<\/span><\/b><\/b><\/p><\/td>分摊土地<\/span><\/b>面积(㎡)<\/span><\/b><\/b><\/p><\/td>房屋建筑面积(㎡)<\/span><\/b><\/b><\/p><\/td>权利类型<\/span><\/b><\/b><\/p><\/td>权利性质<\/span><\/b><\/b><\/p><\/td>用途<\/span><\/b><\/b><\/p><\/td>房屋结构<\/span><\/b><\/b><\/p><\/td>起拍价(元)<\/span><\/b><\/b><\/p><\/td>单价约<\/span><\/b><\/b><\/p>(元<\/span><\/b>\/㎡<\/span><\/b>)<\/span><\/b><\/b><\/p><\/td>竞买保证<\/span><\/b>金(<\/span><\/b>元<\/span><\/b>)<\/span><\/b><\/b><\/p><\/td><\/tr>标的四<\/span><\/p><\/td>护国路<\/font>192<\/font>号<\/font>2<\/font>单元<\/font>1<\/font>层<\/font>102<\/font>号<\/font><\/span><\/p><\/td>云(<\/font>202<\/span>4<\/font><\/span>)五华区不动产权第<\/font><\/span>0306026<\/font><\/span>号<\/font><\/span><\/p><\/td>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font>192<\/font>号<\/font>2<\/font>单元<\/font>1<\/font>层<\/font>102<\/font>号<\/font><\/span><\/p><\/td>10.25<\/font><\/span><\/p><\/td>47.50<\/font><\/span><\/p><\/td>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font>\/<\/font>房屋所有权<\/font><\/span><\/p><\/td>划拨<\/span>\/<\/font>自建房<\/font><\/span><\/p><\/td>城镇住宅用地<\/font>\/<\/font><\/span>成套住宅<\/span><\/p><\/td>混合结构<\/span><\/p><\/td>445265.00<\/font><\/span><\/p><\/td>9374<\/font><\/span><\/p><\/td>60000<\/font><\/span><\/p><\/td><\/tr><\/table><\/div>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受委托,我公司将在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对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192号6宗房产面向社会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该处房产坐落于昆明市中心,位于人民中路新西南与金鹰购物中心旁,半径一公里内红会医院、长春小学、东风广场地铁枢纽等,周边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出行方便
一、拍卖标的:编号标的物名称权证编号坐落分摊土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房屋结构起拍价(元)单价约(元/㎡)竞买保证金(元)标的一护国路192号1单元1层101号云(2024)五华区不动产权第0306023号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192号1单元1层101号14.1365.4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划拨/自建房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混合结构619616.00946760000标的二护国路192号1单元1层102号云(2024)五华区不动产权第0306024号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192号1单元1层102号11.6854.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划拨/自建房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混合结构512260.00946760000标的三护国路192号2单元1层101号云(2024)五华区不动产权第0306025号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192号2单元1层101号11.1851.8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划拨/自建房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混合结构480756.00928160000标的四护国路192号2单元1层102号云(2024)五华区不动产权第0306026号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192号2单元1层102号10.2547.5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划拨/自建房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混合结构445265.00937460000标的五护国路192号2单元1层103号云(2024)五华区不动产权第0306027号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192号2单元1层103号11.1851.8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划拨/自建房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混合结构480756.00928160000标的六护国路192号商铺云(2024)五华区不动产权第0306022号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192号商铺123.31571.3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划拨/自建房商服用地/商业服务混合结构5835932.0010215500000注:标的六为商铺,详情请看标的图片标注
二、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
三、拍卖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2025年5月16日上午10:00止(网络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四、拍卖地点: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
五、展示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2日上午9:00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16:30止(节假日休),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192号(未进行现场踏勘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该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担
看房敬请提前电联,联系人:高先生:18087050437赵先生:18087324275)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结束前,网络报名(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
七、报名办法:1、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每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物,多买多交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对应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2、以上标的物的成交价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支付至指定账户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八.特别说明:1.以上不动产(房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不动产(房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以拍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该批房产存在的问题将在竞买须知中详细载明,但竞买须知中未载明的房屋存在的瑕疵及其他问题(显性及隐性),拍卖人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委托方及我公司在拍卖会开拍前有权撤回标的物,委托方及我公司均不承担撤回标的物的任何责任
3.此次拍卖均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该批不动产(房产)因使用年限较长,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鉴定、核实标的物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行承担),凡报名参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房屋建(构)筑物、土地的现状、产权情况、标的物的特殊属性包括已知和未知瑕疵已完全了解,对标的物现状予以认可,接受标的物一切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接受标的物现状报名参加拍卖会,不查看标的物而参加竞买的同样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或退款退房及其他索赔
本公告提供的标的物现场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方及本公司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注:该批房产权利类型为划拨/自建房,成交后,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手续较繁琐,办理时间较长)
4.本次拍卖的房产,产权清晰、现已腾房、无租赁、无优先购买权人,竞买人可放心参拍
5.本次拍卖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商服用地/商业服务,经我公司现场查勘,五套住宅在一楼,住宅房产之前作为商铺状态在使用,拍卖成交后,今后是否能继续作为商铺状态使用,以相关的政策规定为准,我公司及委托方均不对此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需要自行评估并承担标的存在的潜在风险,谨慎参拍
6.该批房产建成时间较长,存在房屋改造情况(部分房产入户正门被封、阳台加盖改造),加盖部分(注:加盖部分无产权证)今后是否拆除,以相关部门管理政策要求为准,成交后买受人需进行房屋改造恢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7.标的三、标的四、标的五,三套住宅存在内部户型改造(部分房产入户正门被封、阳台加盖改造),成交后三户买受人需自行协商恢复原始户型,费用由三户买受人协商自行承担,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款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8.标的六房产如需分户,需取得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不动产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批准
该房产因建造年代较早,房产所有权人可能无法提供用于分户相关资料,请竞买人自行查询是否具备分户办理条件,委托方及我公司不对分户事宜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因无法分户要求退款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9.部分商铺存在吊顶渗水情况,请竞买人实地踏勘、了解情况,谨慎参拍
我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修缮责任,成交过户后请买受人自行修缮
10.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公司相关拍卖文件规定为准
联系电话:0871-6361936818087324275(赵先生)18087050437(高先生)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4月14日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制定本规则
一、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鉴定、核实标的物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及本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若您作出竞投决定,即表明已勘察过标的物并接受拍品之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无论是否本人到标的物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包括显性或隐性的瑕疵
委托方和我公司不对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权利和质量方面承担任何责任
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此要求退款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公司提交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与我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每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物,多买多交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线下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小康大道支行,账号:871902449710602)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住房6万元/套,商铺50万元/套),待标的过户完成后,我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原路退回买受人账户内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五、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拍卖即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
在规定时间里,按系统规定的加价幅度进行报价,报价可多次输入,竞买人每次报价均有法律效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本场拍卖为增价式拍卖,应价达到或超过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价有效,二人以上应价则价高者得
六、网络拍卖平台交易系统显示“成交”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竞买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与本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全部款项结清后,买受人持缴款单、《拍卖成交确认书》到标的物所在地办理移交手续
七、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关款项:1.买受人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通过线上方式支付所竞得的标的物的成交价款
2.买受人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支付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至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小康大道支行,账号:871902449710602);并向淘宝网络平台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成交后收取1000万元以下:1%的服务费,1000万元以上0.5%的服务费)
3.买受人线下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小康大道支行,账号:871902449710602)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住房6万元/套,商铺50万元/套),待标的过户完成后,我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原路退回买受人账户内
4.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属违约行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扣除,所有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本公司及委托方保留向违约一方追诉相应损失之权利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八、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后,在规定时间交清全部相关款项,我公司协助委托方在买受人全部款项交清后2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移交买受人,具体移交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拍卖成交的不动产标的物,由委托方协助开具相关或提供其他权属证明文件,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出让金由买卖双方(买受人与委托方)依法各自承担并缴纳
本公司不对相关部门开具和提供用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的手续及时间根据产权部门的办理时间为准,经通知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手续后,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及后果
若因出让方原因导致办理变更手续时间延迟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九、竞买人和买受人名称须一致(即报名登记时名称、进账银行账号名称、竞买人名称、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名称必须一致,委托人及代理人需向本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名称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在拍卖会开始前,委托方及我公司在拍卖会开拍前有权撤回标的物,委托方及我公司均不承担撤回标的物的任何责任
特别告知书一、本场拍卖会“标的资料”中所列举的不动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公司的承诺,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敬请向有关部门核实并咨询,以拍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为准,本公司及委托方不做任何担保
二、标的物(不动产)是否有户籍,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委托方及本公司不负责房产内原户籍的查询及迁出
标的物(不动产)户籍问题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处理
三、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不动产)涉及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办理,费用自理
标的物移交之日前涉及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原产权人负责结清,标的物移交完毕之日起,标的物交由买受人自行保管,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应当交纳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及我公司不对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如不动产权证书中的权利性质为划拨用地,出让后若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与原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发生改变,以拍卖成交后当地相关政策要求和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本公司及委托方不做任何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土地出让金和办理手续以标的物所在地产权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及国土资源局规定为准
请买受人自行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及产权登记部门咨询相关费用因不动产权证书中的权利性质为划拨用地,需办理土地出让、产权变更等时间周期较长的手续,我公司不对变更(过户)时间做任何担保,变更(过户)时间周期不影响拍卖成交的结果,买受人不得以此要求退款、退房,委托方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经济赔偿
五、若因不动产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预售房屋、已登记预售房屋、土地抵押贷款、社会中介服务事项未支付、未付工程价款、未缴税款等问题,造成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变更)或办理时间延后、滞后的,我公司协助买卖双方(委托方和买受人)协商解决
六、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动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不动产)使用年限较长,部分可能存在房屋老旧、损毁严重等情况
在拍卖会开始前敬请意向竞买人亲临实地勘察,仔细查看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查询落实是否具备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过户)条件,是否可以对进行改造或拆除,以产权部门答复为准
房屋涉及的修缮、改造、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当地相关政策要求,自行承担相关改造责任及风险
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后续涉及的相关过户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七、拍卖成交后,房产外观、结构、面积、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产室内的低值易耗品不在拍卖及移交范围内,委托方及我公司均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如有房屋结构或其他情况与原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发生改变的(如:房屋有违章违法加盖部分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手续,如需拆除或修复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在未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手续的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损毁、装修、改造房屋的原有现状,不得对房屋进行出租
如因买受人擅自装修、改造或其他改变房屋原有现状的行为造成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手续的,所有装修改造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并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风险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我公司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和我公司均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法律风险及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权变更(过户)及土地出让手续过程中,因土地出让或产权等相关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的,经协调委托方同意后,可退回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但委托方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其他原因(非委托方及本公司原因)或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的,不影响拍卖成交的结果,买受人不得以此要求退款,委托方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十、关于电子竞价操作及免责提示:1、电子竞价免责提示在电子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应对本人电子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电子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行为的;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2)在电子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3)在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4)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5)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
2、电子竞价过程中暂停或暂缓提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网络不稳定情况,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络拍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可先暂停当前竞买人通过竞价系统的即时报价,经本公司与委托人商定后,可临时决定本场电子竞价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我公司将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十一、本场拍卖会采取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十二、拍卖是阳光下的交易,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本《竞买须知》参与拍卖活动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十三、本公司作为买卖双方代理人,竭诚为买卖双方提供拍卖专业服务,但对买卖双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和法律纠纷概不负责
十四、本次拍卖会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十五、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对自己按照本《竞买须知》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六、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