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6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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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团结路2号院1号楼2单元14号房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920460

28.9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6
起始日期
102.0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83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2.122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8.91万元
  • 单价:0.2833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宝鸡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06
  • 结束日期:2025-05-07
  •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团结路2号
  • 评估价:32.122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2.0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积/装修情况简装房
    钥匙:况/钥匙有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有处置权抵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5年4月28日
    户型:2室2厅1厨1卫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无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2单元
    居室数:2室
    卫生间数:1卫
    小区:行宝鸡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宝鸡市金台区团结路2号院1号楼2单元14号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陕03执恢7号房屋产权证宝鸡市房权证经适字第306709号土地产权证/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规划用途/是否腾空否租赁情况无租赁过户情况自行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咨询经营情况/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有处置权抵押无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02.04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户型2室2厅1厨1卫房屋楼层7/7房屋朝向/土地简介/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评估价321222元费用总价标的物转让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

自行办理标的物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法院原则上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但法院亦可视情况组织第二次看样

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将会依法严格保密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284666,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917-326183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有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本标的物拍卖是按照财产现状和权利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财产瑕疵和权利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前往登记机关咨询,未看样或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财产现状和权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是否能办理所有权登记或转让手续,请买受人自行前往登记机关确认,本院对此不作保证

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不含周末)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在成交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宝鸡政府广场支行账户名称: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9558852603001523966行号:102793030620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监督电话:0917-326183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咨询电话:0917-3261725(吕法官)咨询、预约看样联系“同伦拍拍”咨询电话:400-8284666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竞买须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6日10时至2025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6/0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宝鸡市金台区团结路2号院1号楼2单元14号房产【建筑面积:102.0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宝鸡市房权证经适字第306709号】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日(不含周末)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不含周末)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5日内缴纳余款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宝鸡政府广场支行账户名称: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9558852603001523966行号:102793030620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

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17-326183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7-3261725(吕法官)咨询、预约看样联系“同伦拍拍”咨询电话:400-828466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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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团结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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