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6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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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库尔勒市恰尔巴格乡南库大道北段123号西华苑1栋28层3单元2804室房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920751

20.325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1
起始日期
98.6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06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0.3256万元
  • 单价:0.2061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01
  • 结束日期:2025-05-02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恰尔巴格乡南库大道北段
  • 评估价:28.2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8.6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车位:费、车位管理费等欠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被库尔勒市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
    户型:3室2厅1厨1卫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朝向:南北朝向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3单元
    居室数:2804室
    卫生间数:1卫
    小区:3号西华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网络询价
    配套情况:车位
    楼栋总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库尔勒市恰尔巴格乡南库大道北段123号西华苑1栋28层3单元2804室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新2801执3984号预告登记证号20170016044标的所有人焦**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是否已腾空否是否租赁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查封抵押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网络询价282300元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位于库尔勒市恰尔巴格乡南库大道北段123号西华苑1栋28层3单元2804室房屋

建筑面积:98.61平方米;3室2厅1厨1卫;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28层

该标的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标的物于2021年建成,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二十八层,南北朝向,城市基础配套及生活设施完善,交通便利

特殊说明:1、该标的物经调查,截止2025年2月欠缴物业费约1613.08元,具体以物业公司实际查询为准

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此次拍卖范围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含房屋内部的动产及权利人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4、税费负担情况(请咨询标的物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地税部门)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5、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本公司所展示的标的物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建筑面积:98.61平方米;3室2厅1厨1卫;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28层

评估价:282300元;起拍价:203256元;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因标的物出现的法律权属、经济、物理状况及质量等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上述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3)自行了解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所属房产的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与该标的物相关的欠费情况,办理产权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

具体相关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法院、拍卖人无涉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后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出让金、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及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及拍辅机构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接手续及办理交接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任何过户担保及承诺,不承担交接手续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办理交接手续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有限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有限购买权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团结南路支行,账号:220100100000508680,行号:313888000072)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96-2159764拍辅机构联系方式:新疆易拍吉诚拍卖有限公司马先生1527618999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竞买须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05月01日上午10时至2025年05月02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淘宝网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拍卖标的:位于库尔勒市恰尔巴格乡南库大道北段123号西华苑1栋28层3单元2804室房屋

建筑面积:98.61平方米;3室2厅1厨1卫;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28层

五、拍卖标的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产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补交、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团结南路支行,账号:220100100000508680,行号:313888000072)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件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四、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及拍辅机构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接手续及办理交接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任何过户担保及承诺,不承担交接手续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办理交接手续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我公司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监督电话:0996-2159764拍辅机构联系方式:新疆易拍吉诚拍卖有限公司马先生15276189995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恰尔巴格乡南库大道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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