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中国长城大连市分公司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5年04月15日-2025年10月12日资产类型单笔债权流程提交意向洽谈担保方式抵(质)押+保证债权总额截至2025年02月20日,债权本金1178万元,债权利息240.86667万元,其他费用13.0712万元,债权总额1431.93787万元债务人情况丹东市洪阳纸业有限公司,债务人丹东市洪阳纸业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洪玉,注册资本:805.4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日,住所:东港市前阳镇前阳村十三组,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箱板纸、高强瓦楞纸、普通瓦楞纸、黄板纸、生活用纸、纸箱、纸袋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详情丹东市洪阳纸业有限公司债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丹东市洪阳纸业有限公司债权的营销公告一、债权基本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丹东市洪阳纸业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5-02-20,债权总额14,319,378.7元,其中债权本金11,780,000元,利息2,408,666.7元,其他权益130,712元
(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二、债务人基本情况债务人丹东市洪阳纸业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洪玉,注册资本:805.4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日,住所:东港市前阳镇前阳村十三组,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箱板纸、高强瓦楞纸、普通瓦楞纸、黄板纸、生活用纸、纸箱、纸袋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债权1: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的9台机器设备(用途为造纸机、装载机、抓草机、传动叉车、锅炉、搅拌器等)
债权2:抵押物为刘洪玉、于天敏名下位于东港市前阳镇前阳村十三组的房屋及土地,其中房屋共计2栋,建筑面积合计1284.12㎡,设计用途为库房、守卫室;2栋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13090.13㎡
债权3: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位于东港市前阳镇前阳村十三组的房屋及土地,其中房屋共计13栋,设计用途为厂房、车间等,建筑面积合计9096.17㎡;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38718.00㎡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债权1:保证人刘胜军、张洪嫱、刘洪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刘胜军,1980年生,住址为辽宁省东港市
2.张洪嫱,1987年生,住址为辽宁省营口市
3.刘洪玉,1952年生,住址为辽宁省东港市
债权2:保证人刘胜军、张洪嫱、刘洪玉、于天敏,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刘胜军,1980年生,住址为辽宁省东港市
2.张洪嫱,1987年生,住址为辽宁省营口市
3.刘洪玉,1952年生,住址为辽宁省东港市
4.于天敏,1955年生,住址为辽宁省东港市
债权3:保证人刘胜军、张洪嫱、刘洪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1.刘胜军,1980年生,住址为辽宁省东港市
2.张洪嫱,1987年生,住址为辽宁省营口市
3.刘洪玉,1952年生,住址为辽宁省东港市
五、资产亮点抵押房产位于东港市前阳镇,维护良好,具有一定投资变现价值
六、其他情况说明我分公司对丹东市洪阳纸业有限公司拥有3笔债权:债权1:截至2025年2月20日,债权本金余额279.00万元,利息合计57.54万元,其他权益2.96万元,债权总额339.50万元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债权2:截至2025年2月20日,债权本金余额560.00万元,利息合计114.20万元,其他权益5.18万元,债权总额679.38万元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债权3:截至2025年2月20日,债权本金余额339.00万元,利息合计69.13万元,其他权益4.93万元,债权总额413.06万元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联系人:冯经理李经理联系电话:1384512975515124574930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合作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
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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