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租<\/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商铺<\/span><\/div>建筑面积:<\/span>150.30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商铺类型:<\/span>社区底商<\/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建东西路8、10、12、14号营业房五年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150.30平方米,竞价起始价5.5万元\/首年
房产现状为续存(本次竞价仅为房屋租赁使用权,不包含现有装修、物品、设施设备等可移动物)
<\/p>Â<\/p>竞价起始价:5.5万元\/首年<\/p>Â<\/p>竞买保证金:2.0万元
<\/p>Â<\/p>本次加价幅度:500元\/首年或500元\/首年的整数倍
<\/p>Â<\/p>产权方: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p>Â<\/p>相关要求:本标的物使用用途:仅限于开设国有书店加盟连锁店,用于图书销售
<\/span><\/span><\/p>Â<\/p>免租金装修期:无<\/p>Â<\/p>参考租期:自2025年5月01日00时至2030年4月30日24时止(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p>Â<\/p>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p>Â<\/p>租金递增幅度:每年递增2%
<\/p>Â<\/p>履约保证金:0.6万元<\/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建东西路8、10、12、14号营业房五年租赁权(首年租金)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注:2025年4月24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东关街道建东西路8、10、12、14号营业房五年租赁权(首年租金)
房产现状为出租,租期至2025年4月30日本次竞价仅为房屋租赁使用权,不包括现有装修、物品、设备等可移动物
二、重大事项披露:本套标的的竞卖为国有资产使用权交易,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标的物按现状竞拍1、起拍价为首年租金5.5万元,租期为2025年5月1日至2030年4月30日(具体视情况而定),履约保证金为:6000元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每年递增2%装修免租期:无
2、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买受人直接交于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费用标准请直接联系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财务部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标的转租
租赁期满后,原承租人需继续租赁的,须进行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租赁权
租赁期限内若承租人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业态规定:在完全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环保、消防、安全、卫生等许可前提下经营活动
5、成交后,本场竞价买受人需支付0.5%-1%的软件服务费给平台
三、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1、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标的物竞价结束前,有意向的竞买人都可以缴纳竞拍保证金参与竞拍2、竞价结束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解冻原路退回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3、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2025年4月30日17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并在2025年4月30日15:0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东泊路8号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办理签订合同等后续交易手续,逾期视为竞买人违约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机构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上虞支行,账号:121102200902500697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4、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17时止,竞拍人可自行前往标的物处查勘,有意者可与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产权人)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本标的物使用用途:仅限于开设国有书店加盟连锁店,用于图书销售
5、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联系方式: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5-82133067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城东工业园区东泊路8号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2025年4月16日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4月24日10时至2025年4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权属人: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东关街道建东西路8、10、12、14号营业房五年租赁权(首年租金)
房产现状为出租,租期至2025年4月30日
本次竞价仅为房屋租赁使用权,不包括现有装修、物品、设备等可移动物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3.竞价时间:2025年4月24日10时至2025年4月25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4.竞价起始价:¥5.5万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500元整或整数倍数
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贰万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6.成交后,本场竞价买受人需支付0.5%-1%的软件服务费给平台
7.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竞价余款买受人应在2025年4月30日17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机构,并在2025年4月30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城东工业园区东泊路8号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办理签订合同等后续交易手续,逾期视为竞买人违约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机构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上虞支行,账号:121102200902500697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8.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内办理签订合同等后续交易手续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合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0.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租赁权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租赁权转让活动,同时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做出租赁权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4)本次标的房屋是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拥有独立产权的房产,本标的物使用用途:仅限于开设国有书店加盟连锁店,用于图书销售
12.本竞价须知由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上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