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1-18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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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县铁日木乡再吨花园小区3栋3单元4楼342室 <结束>

房源编号:10122463

16.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16
起始日期
100.8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59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3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6.1万元
  • 单价:0.1596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喀什地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12-16
  • 结束日期:2025-12-17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铁日木乡
  • 评估价:2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0.8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2.装修情况:详见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片;钥匙有评估价(
    查封情况:查封未查封处置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2月01日
    单元名:3单元
    居室数:342室
    小区:木乡再吨花园
    商圈区域:院:不详商场:无特别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地铁
    教育学校:不详幼儿园
    环境:花园
    娱乐健身:健身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介绍拍品名称位
    楼栋总数:3栋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提供的文件法院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房屋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人:阿X,房屋座落:位于新疆伽师县铁日木乡再吨花园小区3栋3单元4楼342室,使用性质:住宅,(2)周边配套详情:不详地铁站:无银行:不详幼儿园:不详公交车站:不详药店:不详公园:无超市:有健身:无医院:不详商场:无特别说明:房产评估报告中的图片及今后向买受人所展示的视频及现状仅作参考,具体以本房产拍卖成交后,房产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此房屋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包括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有关房屋所欠费用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公告伽师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2月16日10时至2025年12月17日10时止(北京时间)、(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拍卖标的:新疆伽师县铁日木乡再吨花园小区3栋3单元4楼342室房屋面积:100.85平方米,按现状交付评估价(当事人议价):230000元起拍价:161000元保证金:20000元规划用途:住宅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阿*力*木·*力拍卖机构:淘宝网二、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2月01日10时起至2025年12月10日2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998-5713513)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联系咨询电话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有关房屋所欠费用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均由买受人承担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2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5年12月22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单位:伽师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伽师县支行;账号:6228403666060491463),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伽师县人民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迎宾路3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如资格原因无法办理手续、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或均由买受人承担)

咨询电话:13899196797监督电话:0998-5713518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迎宾路31号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竞买须知伽师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6日10时至2025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拍卖标的:位于新疆伽师县铁日木乡再吨花园小区3栋3单元4楼342室

房屋面积:100.85平方米,按现状交付评估价(当事人议价):230000元;起拍价:161000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标的物现状说明:拍卖标的物未办理产权证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咨询电话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有关房屋所欠费用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均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四、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

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对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于2025年12月22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单位:伽师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伽师县支行;账号:6228403666060491463),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的委托手续等)至伽师县人民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迎宾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的物所在地政策规定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七、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相关人员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98-5713513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8-5713518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迎宾路31号伽师县人民法院2025年11月15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铁日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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