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2-31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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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享有的位于杭州钱塘新区阳光华城12幢201室不动产合同权益 <结束>

房源编号:10439315

36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15
起始日期
574.7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26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7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60万元
  • 单价:0.6264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1-15
  • 结束日期:2026-01-16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阳光华城12幢
  • 评估价:0.000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74.7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损坏、不动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2.无抵
    看样时间:看样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
    建筑类别:大厦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产权年限:('', '5')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01室
    小区:3号鑫洲国际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
    楼栋总数:2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span><\/span><\/p><\/span><\/span><\/p><\/span><\/span><\/p>标的物调查情况表<\/b><\/b><\/span><\/span><\/p><\/td><\/tr>标的物名称<\/span><\/span><\/p><\/td>杭州钱塘新区阳光华城12幢201室不动产合同权益<\/span><\/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span><\/p><\/td>《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span><\/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span><\/p><\/td>1.有查封;2.无抵押<\/span><\/span><\/p><\/td><\/tr>标的物介绍<\/span><\/span><\/p><\/td>位于杭州钱塘新区阳光华城12幢201室不动产合同权益,已网签未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a><\/span>房屋建筑面积为574.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20.4平方米,用途:综合用地\/研发办公用房;使用期限:--至2055年7月22日

具备过户条件后,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各自依法承担,开发商应承担而未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与开发商自行协商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清算组无涉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未尽事宜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

有意者可向清算组了解详细情况,以清算组持有资料为限未经了解的竞买人亦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清算组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管理费、水电费等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因清算程序需要,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清算组有权随时暂缓、中止或撤回竞价,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有更改,以最后一次更改为准清算组变更竞买时间的,将重新公告

二、拍卖标的物标的物:位于杭州钱塘新区阳光华城12幢201室不动产合同权益

建筑面积574.75平方米,网签合同编号2020预1553008,该合同项下的房产目前仍登记在开发商休斯顿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名下

评估价:7,012,000.00元,起拍价:3,600,000.00元,保证金720,000.00元,加价幅度30,00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清算组联系

清算组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将中止拍卖;认为理由不成立的,清算组将书面告知异议人

拍卖成交前,清算组发现拍卖行为可能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或者因其他正当事由而决定中止拍卖的,将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三、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仅为不动产合同权益,产权仍登记在开发商休斯顿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名下,因开发商欠税、涉嫌刑事犯罪等原因,该不动产一直未能过户到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名下,且目前仍存在查封

竞买人竞拍该不动产合同权益后,不排除后续无法直接变更网签买受人及无法直接过户至买受人名下、无法取得该合同权益对应的房产产权、该房产仍可能被认定为权属为开发商所有或者被列为涉刑资产等可能

相关瑕疵风险请意向竞买人知悉,一旦参与竞拍,则视为接受该标的物一切已知或未知风险及瑕疵,清算组及虞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拍卖标的物所涉不动产因被公安查封、开发商欠税等原因,暂不具备过户条件

具备过户条件后,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各自依法承担,开发商应承担而未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与开发商自行协商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清算组无涉

3.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不动产的面积以实际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不动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4.若存在无证建筑被相关部门限制过户的,需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后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无证建筑交付后存在的拆改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损失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办理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相应的房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6.竞买人竞拍前请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房屋的过户登记以及税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缴纳情况及过户事宜

7.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清算组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竞买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8.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果因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交付的,清算组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则视为接受该标的物一切已知或未知风险及瑕疵,清算组及虞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咨询看样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标的物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需了解查阅拍卖合同权益的相关文件资料的亦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具体事宜及要求请与清算组电话联系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限购政策风险提示: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三个工作日前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为自然人:竞买前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与清算组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相关手续

委托人为组织机构:竞买前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和清算组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相关手续

六、优先购买权人截止拍卖公告发布之前,尚无人向清算组主张对拍卖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竞价活动如若存在优先竞买人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后,清算组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

具备过户条件后,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各自依法承担,开发商应承担而未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与开发商自行协商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清算组无涉

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负费用并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再次提醒买受人对于标的物所涉房产有关税费、规划、环保、物业水电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的税务、发改、规划、环保、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了解确认

2.竞买人在【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参拍的标的竞价成功,买受人需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

具体收费请以淘宝实际收取金额为准3.拍卖成交后,在标的物相应房产交付之前,买受人应自行向物业及相关部门咨询并缴纳该房产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情况,与清算组及虞商公司无涉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月31日前(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绍兴柯桥支行,账号:1211020039200515915】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竞买成功后,在约定的15日内未能全额支付剩余竞买款项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扣除上述费用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纳入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财产范围,按法定顺序清偿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则损失及差价部分由悔拍买受人承担,清算组有权要求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清算组有权提起诉讼

十一、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商务大厦25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买受人与清算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双方即办理拍卖标的物的移交手续,移交后拍卖标的物毁损或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移交完成即视为交付完毕

3.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清算组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的,清算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清算组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

如竞买人不严格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清算组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清算组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575-82509286清算组咨询电话:0575-8110627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咨询

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竞买须知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将于2026年1月15日10时至2026年1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监督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对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享有的位于杭州钱塘新区阳光华城12幢201室不动产合同权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三个工作日前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欲主张优先购买权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清算组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拍卖余款汇至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绍兴柯桥支行,账号:1211020039200515915】

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25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清算组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竞买成功后,在约定的15日内未能全额支付剩余竞买款项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扣除上述费用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纳入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财产范围,按法定顺序清偿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则损失及差价部分由悔拍买受人承担,清算组有权要求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清算组有权提起诉讼

十二、拍卖标的物所涉不动产因被公安查封、开发商欠税等原因,暂不具备过户条件

具备过户条件后,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各自依法承担,开发商应承担而未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与开发商自行协商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清算组无涉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办理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相应的房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清算组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清算组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清算组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拍卖标的物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包括变配电设施、电缆、用水、用汽等)、进出道路、相邻关系等均以现状为准,清算组对此不作保证

十八、清算组对上述及其它所涉及的事项以及办理交付手续等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不承担任何费用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监督电话:0575-82509286清算组咨询电话:0575-8110627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未尽事宜,请向本清算组咨询

浙江虞商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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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阳光华城12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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