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信息轮台县314国道624公里处南侧(哈尔巴克乡喀拉巴格村)第二宗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游泳馆)执行依据(2025)新2822执恢123号权证情况新(2024)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623号土地使用权期限2020年12月24日至2060年12月23日拍品所有人邓**标的物估值评估价7648995元拍品现状登记用途商服用地/游泳馆房屋结构混合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3615平方米,房屋建筑(游泳馆)面积:2617.23平方米(不含附属房屋)装修情况外墙刷防水涂料,门窗齐全;游泳馆: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瓷砖墙群,部分地砖地面,瓷砖墙面,乳胶顶漆等;锅炉房无装修;地下室: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及顶
是否租赁有租赁(2024年10月5日起至2044年10月5日止)所在地轮台县314国道624公里处南侧(哈尔巴克乡喀拉巴格村)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查封:被轮台县人民法院查封2、抵押:无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特殊说明1、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买受人参与竞买视为认可原有租赁合同内容,自拍卖裁定送达之日起继续以原房主身份履行该游泳馆的原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买受人在竞拍前请详细阅读租赁合同,谨慎参与竞拍2、标的物租赁情况:轮台县314国道华隆公司对面游泳馆及314国道624公里处南侧(轮台县安宁大道027号)第一宗地及一栋房屋包括游泳馆(除门面房以外),租赁期限自2024年10月5日起至2044年10月5日止(租赁合同内容详见“附件”)
标的物介绍(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核实标的物情况,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2)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3)拍卖标的物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并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
(4)标的物权属:地上建筑物(游泳馆)未办理产权登记,所在宗地已办理产权登记,产权证号为新(2024)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623号,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20年12月24日至2060年12月23日
(5)拍卖标的物位于轮台县314国道624公里处南侧(哈尔巴克乡喀拉巴格村)商服用地及地上附属物,为一宗国有出让商服用地及地上附属物
标的物为商服用地、地上建筑物(含室内外装修装饰)、附属设施(附属房屋、泳池、装修、地下室等)等
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利(6)标的物开发程度宗地内外达到“五通一平”(“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7)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房屋买卖政策
(8)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房产税等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双方主体各自承担
应由原房主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过户完后,凭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原件到法院申请退款
如买受人延迟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9)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的标的物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轮台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314国道624公里处南侧(哈尔巴克乡喀拉巴格村)第二宗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游泳馆)的公告变卖公告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月30日上午10时至变卖结束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轮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314国道624公里处南侧(哈尔巴克乡喀拉巴格村)第二宗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游泳馆)
不动产权证号为新(2024)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623号,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20年12月24日至2060年12月23日
地上建筑物(游泳馆)未办理产权登记;规模:土地面积3615平方米,建筑面积2617.23平方米;实际用途:游泳馆;(详见评估报告)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买受人参与竞买视为认可原有租赁合同内容,自拍卖裁定送达之日起继续以原房主身份履行该游泳馆的原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买受人在竞拍前请详细阅读租赁合同,谨慎参与竞拍2、标的物租赁情况:轮台县314国道华隆公司对面游泳馆及314国道624公里处南侧(轮台县安宁大道027号)第一宗地及一栋房屋包括游泳馆(除门面房以外),租赁期限自2024年10月5日起至2044年10月5日止(租赁合同内容详见“附件”)
3、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双方主体各自承担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原房主承担
应由原房主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过户完后,凭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原件到法院申请退款
如买受人延迟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评估价:7648995.00元变卖价:4283437.2元变卖预缴款:4283437.2元保证金:60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轮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轮台县人民法院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具体看样时间根据预约及标的物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5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
特别提示:咨询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也可向本法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过户及税费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双方主体各自承担
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原房主承担
应由原房主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过户完后,凭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原件到法院申请退款
如买受人延迟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八、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九、变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七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成交价减去变卖价的数额)缴入轮台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法院指定案款账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轮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新疆轮台农村商业银行开户账号:94801010738781325029044银行行号:402888200013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变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法律文件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人民法院拍辅机构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16699007728轮台县人民法院2026年1月14日轮台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轮台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月30日上午10时至变卖结束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
特别提醒:请各竞买人务必详细阅读本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如不阅读或者不完全阅读导致对本司法拍卖理解有误的,由竞买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轮台县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变卖标的物: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314国道624公里处南侧(哈尔巴克乡喀拉巴格村)第二宗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游泳馆)
不动产权证号为新(2024)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623号,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20年12月24日至2060年12月23日
地上建筑物(游泳馆)未办理产权登记;规模:土地面积3615平方米,建筑面积2617.23平方米;实际用途:游泳馆;(详见评估报告)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五、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变卖前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了解、核实,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变卖预缴款注意事项:变卖标的预缴款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预缴款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预缴款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预缴款,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网司法变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七、余款缴纳:(一)网络司法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公告最晚截止时间之前向本院缴纳变卖余款,逾期不缴纳即构成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二)特别提醒:买受人缴纳保证金和余款时,必须以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买受人是法人的,必须以法人账户汇款),不得委托他人代缴,如擅自委托第三人缴款,本院不予认定为本次变卖的余款,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和汇款人自行承担
八、悔拍责任:(一)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重新变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二)对于司法变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竞买人,本院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成交确认:(一)买受人按照公告时间向本院支付变卖余款,即确认本次变卖成交
本院在审核买受人信息无误后,将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案款收据三份材料邮寄至买受人(动产拍品在交付现场办理),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上述材料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税费缴纳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
(二)特别提醒: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变卖报名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本院将依据上述地址送达文书,因提供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不确切,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产权变更和税费负担:(一)本院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买受人应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原产权证或他项权证手续,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二)税费负担情况:竞拍成功且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买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办理涉税事宜
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在本次拍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一、拍品交付:(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增加的保管费、停车费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除特殊说明外,本院所有动产拍品均不负责邮寄,买受人应亲自到拍品保管存放地点提取,并承担所产生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十二、价格说明: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违法禁止: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中止和撤回变卖:根据法律规定,在变卖开始前,本院有权依法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变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轮台县人民法院咨询法院监督电话:0996-8735040拍辅机构咨询电话:张女士1869965152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轮台县人民法院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