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31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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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星光大道789号附6号2-68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1785537

2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永川区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9-16
  • 结束日期:2026-11-15
  •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星光大道789号
  • 评估价:2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已装修,现出租他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查封情况:查封拍品介绍1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400-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案号(2026)渝0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重庆市永川区星光大道789号附6号2-68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案号(2026)渝0118执2728号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权利性质商业服务、出让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建筑面积66.36㎡套内面积51.84㎡提供文件1、《执行裁定书》2、《评估报告》权利限制情况有抵押、查封拍品介绍1、据评估报告记载:产权证号:渝(2017)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40807号;建筑面积66.36㎡,套内面积51.8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权利性质:出让;标的证载楼层(名义层):2层;权利限制:有抵押、查封;其他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已装修,现出租他人使用(带租拍卖)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3、拍卖对象若存在结构调整,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竞买人须自行实地了解并承担风险,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法院所展示的说明和提供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928815(重庆华久拍卖有限公司)';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9月16日10:00时起(变卖周期60天,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7)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永川区星光大道789号附6号2-68据评估报告记载:产权证号:渝(2017)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40807号;建筑面积66.36㎡,套内面积51.8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权利性质:出让;标的证载楼层(名义层):2层;权利限制:有抵押、查封;其他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已装修,现出租他人使用(带租拍卖)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注意:1、据查询,物业欠费:6173.74元,本次勘验未能查询相关水、电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按现状交付,请竞买人引起注意2、拍卖标的无天然气;拍卖标的为带租拍卖,租赁日期:2026年4月1日至2031年3月31日,1100元/月

租金已付至2026年6月30日,买受人自本院办理过户手续后开始收取租金

3、本次拍卖范围包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包括风管机(含外机),不包括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评估价:385600元,变卖起拍价:250000元,保证金:25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特别说明:1、权利限制:有抵押、有查封

2、其他附随义务:物业费及其他欠费具体金额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及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瑕疵情况:变卖公告中提供的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不做最终交付依据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产权过户及税费缴纳: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土地使用权类型需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对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产权登记的行为承担责任,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实物交付: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

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变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6、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7、悔拍后果: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变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变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8、变卖撤销:若本次变卖被撤销,法院仅退还买受人缴纳的变卖款,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9、其他提醒: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

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变卖辅助机构重庆华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重庆华久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华久拍卖有限公司安排

重庆华久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928815、19302399165张老师

四、变卖方式1.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变卖流拍

)2.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变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账号:50001143600050224255108748)

5.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联系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执行法院指定的变卖辅助机构为“重庆华久拍卖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本次变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网络询价结果告知书》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辅助机构:重庆华久拍卖有限公司400-8928815、19302399165张老师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9519269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9868127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745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变卖须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6日10:00时起(变卖周期60天,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变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变卖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变卖行为六、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淘宝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成功竞买人按照法院规定支付尾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凭《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法院解除查封、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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