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3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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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367号2-1、2-2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1785583

209.99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299.99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09.99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黔江区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6-10-08
  • 结束日期:2026-10-09
  •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
  • 评估价:299.9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不包含室
    户口: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
    钥匙:租赁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
    限购和资质:不限购
    建筑类别:办公楼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拍
    装修配置:家电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367号2-1、2-2(产权证号:渝2024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0505632号、渝2024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0510599号)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其他用房、划拨房屋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220.52㎡、218.08㎡使用情况租赁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367号2-1、2-2(产权证号:渝2024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0505632号、渝2024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0510599号)2-1房屋建筑面积220.52㎡,套内建筑面积160.77㎡;2-2房屋建筑面积218.08㎡,套内建筑面积158.99㎡;房屋用途为其他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划拨土地的产权过户可能需向相关国土部门补足土地出让金,具体操作流程及收费标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为准

标的物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最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为准,与前述标的物描述不一致的,拍卖价款不作调整

标的物所在建筑名称为“建工集团办公楼”,该栋建筑均未通气2-1和2-2打通一同出租给个人,作为“同舟口腔”诊所使用

租赁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缴纳

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租赁期内应支付的租金、费用标准详见《租赁合同》附件

该标的物租赁的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租赁的瑕疵责任

拍卖成交后,若涉及标的物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该拍卖房屋水、电等欠费情况无法查明,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付时以实际为准,租赁期欠费按照租赁合同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租赁期外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范围为其房屋所有权及占用范围内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可移动家电家具、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限购情况:不限购

3.税费负担情况: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

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4.房屋成交后涉及的欠缴的水、电、气、闭路、网络、物业、搬运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承担

5.权证编号:渝2024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0505632号、渝2024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0510599号

6.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7.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186-9293,看样登录www.cqyipai.net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自助预约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标的物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最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为准,与前述标的物描述不一致的,拍卖价款不作调整

标的物所在建筑名称为“建工集团办公楼”,该栋建筑均未通气2-1和2-2打通一同出租给个人,作为“同舟口腔”诊所使用

租赁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缴纳

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租赁期内应支付的租金、费用标准详见《租赁合同》附件

该标的物租赁的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租赁的瑕疵责任

拍卖成交后,若涉及标的物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该拍卖房屋水、电等欠费情况无法查明,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付时以实际为准,租赁期欠费按照租赁合同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租赁期外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范围为其房屋所有权及占用范围内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可移动家电家具、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99.99万元,起拍价:209.993万元,保证金:20.999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86-9293,看样请登录www.cqyipai.net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卖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013237000000008168047)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价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视为悔拍,法院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186-929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9226309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附:1、执行依据法律文书2、评估报告副本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竞买须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08日10时至2026年10月09日10时止(24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依现状对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367号2-1、2-2(产权证号:渝2024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0505632号、渝2024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0510599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且符合竞买条件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9993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013237000000008168047)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

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大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欠费按照租赁合同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186-929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9226309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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