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0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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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长江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财富广场临街商铺一套(102)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1883021

27.95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7.951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7.95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池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10-08
  • 结束日期:2026-10-09
  •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长江中路与翠微路财富广场
  • 评估价:27.95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24装修品质不详电
    车位:费、车位管理费、维
    空置情况:无人
    电梯:电梯情况有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居室数:102房
    小区:标的所在小区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场
    开发商: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
    配套情况:车场
    装修配置:家具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表法院裁定书(2026)豫0204执恢208号标的所在小区池州市贵池区长江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财富广场)102产权证号01147053C标的物信息房屋类型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53.24装修品质不详电梯情况有标的所在楼层1停车情况地面停车场是否腾空不详抵押情况抵押申请人租赁情况有租赁标的物介绍实勘用途商业用房标的物所在区域优势标的物位于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688号财富广场102号商铺,东临长江南路,附近人口较为集中,商业服务氛围环境良好,该商铺位置临街,固该标的物有较高的商业用途和投资价值

';一、温馨提示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二、拍卖时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本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本院账户名: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网址主页:http://sf.taobao.com)针对该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三、拍卖标的物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长江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财富广场)102房产

(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设施、设备等室内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对本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四、竞买人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

1、禁止购买情形下列人员和机构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财产:(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无法认识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这类人由于无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不能参加司法拍卖;(2)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相关权利的人‌:在某些情况下,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可能也会被限制参与某些特定的司法拍卖活动,尤其是涉及国家资产或公共利益的拍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的由于信用状况不佳或存在未履行的法律义务,通常会被法院限制参与司法拍卖等涉及财产处置的活动;(3)负责执行本案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4)承担本案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5)在本标的物同一案件往期拍卖中悔拍的当事人

2、优先购买的情形凡没有禁止购买情形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淘宝网实名注册后均可参加竞拍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30日16时之前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费用承担情况1、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1)买方税费(仅供参考)①.买方名下无房:140㎡以下1%;140㎡以上1.5%②.买方名下2套房:140㎡以下1%;140㎡以上2%③.买方名下2套房以上,按照标准税率执行④.工本费:80元(2)卖方税费(仅供参考)①.个人所得税:房主名下满5唯一住房,减免②.增值税:房本不满2年为3.18%;满2年则无(根据财政部,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7号)2、成交后本院提供文件:《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过户登记、退税费等手续由买受人在收到上述文件后15日内协助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先行垫付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后凭纳税费凭证向法院申请退还相应税费

如逾期未办理手续再申请退税的情况,由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3、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税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

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有线、通讯费、排污费、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六、免责声明1、竞买人在竞拍前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该房屋户籍地的政策及房屋信息,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腾房时间不确定或腾房困难问题,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瑕疵及权利负担;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2、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

最终应缴税费以拍卖成交(以物抵债)后相关部门确定的金额为准4、本院未查询到标的物存在的户籍情况,依法拍卖的不动产法院均不负责户籍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籍有需求的竞买人请自行前往所在辖区派出所详询

七、咨询方式预约看样电话:17624405229王老师法院咨询电话:0371-23809693刘法官监督举报电话:0371-23809659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金明大道南8号一、认真阅读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法规所制定的《拍卖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参与方式1、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实名注册并按系统提示报名及缴纳保证金50000元,标的物保证金相对较高的可能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提前了解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银充值

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我院指定账户,未获拍者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本次拍卖采用设有起拍价的增加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3、拍卖成交后,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买受人应于成交后7日内将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纳至我院指定账户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4、本案指定账号:户名: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账号:95588317030080279815、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及辅拍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标的物原产权人本次拍卖应缴税费,以及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3)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

除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三、悔拍及恶意串标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全款即为悔拍,法院可直接将预交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扣除的保证金按顺序依次用于支付拍卖费用、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冲抵本案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扣除的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法〔2024〕238号)第11条:明确要求“依法打击扰乱网拍秩序的行为”,并指出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诱导支付高额佣金、伪造文书等严重扰乱秩序的行为坚决打击

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他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拍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谨防受骗1、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申请执行人选择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

2、本次拍卖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我院已授权委托开封市安赐拍卖有限公司为本标的物全程拍卖辅助工作的唯一辅助机构,该机构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拍品推介、看样、竟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协助办理过户、协助缴纳相关费用等,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3、开封市安赐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接受对本标的物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工作人员看样,如无人预约则不再安排现场看样

4、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各种推业务与法院和授权辅拍机构无关,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五、联系方式预约看样电话:17624405229王老师法院咨询电话:0371-23809693刘法官监督举报电话:0371-23809659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金明大道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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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长江中路与翠微路财富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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