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财产产权登记地址:都江堰市石牛社区六组、三台社区二组(樾澜山小区)7栋1单元6层602号房屋(电梯)(跃层精装空置)现场勘验地址:都江堰市石牛路102号(樾澜山小区)7栋1单元6层602号(电梯)(跃层精装空置)(房屋有渗水情况,请买受人务必实地调查核实,慎重购买
标的房屋交付以现状为准,一旦购买即视为知晓并认可,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起拍价:50449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财产所在位置都江堰市石牛社区六组、三台社区二组(樾澜山小区)7栋1单元6层602号备案号备案合同号:154797号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郭XX、胡XX(2026)川0181执恢144号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42.99㎡所在楼层/总楼层6-7层/7层(跃层)(电梯)户型4室2厅2卫1厨(1层:3室2厅1卫、2层:1室1卫)(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装修情况精装跃层<电梯>租赁情况无优先购买权人无标的情况及瑕疵说明1.本次拍卖财产地址为产权登记地址,如与现状有出入,最终以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登记为准;2.请买受人务必实地调查核实,慎重购买
标的房屋交付以现状为准,一旦购买即视为知晓并认可,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请买受人必须认真查阅评估报告,一旦购买视为知晓并认可瑕疵
买受人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4.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交付该房屋,现房屋空置
5.标的房屋为网签(或备案)状态,无产权证,房屋已交房,可以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房屋交付以现状为准,一旦购买视为认可,法院不承担法律责任请买受人务必实地调查核实,慎重购买
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标的过户应缴纳的税费和相关的办理手续
6.目前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请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一旦购买视为认可
如因开发商资料不齐或未缴税费等原因导致不能办证,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房屋有渗水情况,请买受人务必实地调查核实,慎重购买
标的房屋交付以现状为准,一旦购买即视为知晓并认可,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房屋户口、学位不在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信息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2026年9月7日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公告(2026)川0181执恢144号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财产:财产产权登记地址:都江堰市石牛社区六组、三台社区二组(樾澜山小区)7栋1单元6层602号房屋(电梯)(跃层精装空置)现场勘验地址:都江堰市石牛路102号(樾澜山小区)7栋1单元6层602号(电梯)(跃层精装空置)(房屋有渗水情况,请买受人务必实地调查核实,慎重购买
标的房屋交付以现状为准,一旦购买即视为知晓并认可,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起拍价:50449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财产所在位置都江堰市石牛社区六组、三台社区二组(樾澜山小区)7栋1单元6层602号备案号备案合同号:154797号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郭XX、胡XX(2026)川0181执恢144号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42.99㎡所在楼层/总楼层6-7层/7层(跃层)(电梯)户型4室2厅2卫1厨(1层:3室2厅1卫、2层:1室1卫)(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装修情况精装跃层<电梯>租赁情况无优先购买权人无标的情况及瑕疵说明1.本次拍卖财产地址为产权登记地址,如与现状有出入,最终以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登记为准;2.请买受人务必实地调查核实,慎重购买
标的房屋交付以现状为准,一旦购买即视为知晓并认可,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请买受人必须认真查阅评估报告,一旦购买视为知晓并认可瑕疵
买受人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4.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交付该房屋,现房屋空置
5.标的房屋为网签(或备案)状态,无产权证,房屋已交房,可以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房屋交付以现状为准,一旦购买视为认可,法院不承担法律责任请买受人务必实地调查核实,慎重购买
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标的过户应缴纳的税费和相关的办理手续
6.目前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请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一旦购买视为认可
如因开发商资料不齐或未缴税费等原因导致不能办证,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房屋有渗水情况,请买受人务必实地调查核实,慎重购买
标的房屋交付以现状为准,一旦购买即视为知晓并认可,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房屋户口、学位不在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信息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已委托四川嘉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拍卖财产进行传统评估,上述财产评估结果为720700元,上述公司出具的川嘉资报字(2026)第0608号作为公告附件,请买受人必须认真查阅评估报告,一旦购买视为知晓并认可瑕疵
买受人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2.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交付该房屋,现房屋空置
3.因该房屋目前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双方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垫付和承担,出卖方税费本院不退
出卖方需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垫付后可向被执行人另行追偿4.标的房屋为网签(或备案)状态,无产权证,房屋已交房,可以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房屋交付以现状为准,一旦购买视为认可,法院不承担法律责任
请买受人务必实地调查核实,慎重购买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标的过户应缴纳的税费和相关的办理手续
5.目前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请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一旦购买视为认可
如因开发商资料不齐或未缴税费等原因导致不能办证,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约2万元)、垃圾清运费、土地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一旦购买视为认可
7.优先购买权人请正常网上报名,参与网上公开竞价,必须参与竞拍
不能只报名不出价,只报名不出价优先购买权丧失,一切后果由优先购买权人自负
8.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6年10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0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
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七、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10月24日(逾期未缴纳尾款者一律按悔拍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联行号102651022400,账号:9558854402031659827)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地址: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9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咨询方式: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联系电话:028-82123991/18582347179(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看样预约方式:发送“预约看样”+“姓名”+“电话号码”+看样标的物地址至:18582347179,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内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
(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监督电话:028-87112576(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联系地址: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97号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竞买须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和特别提示,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
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四、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买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平台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并根据评估报告就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说明
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公告所示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对于保证金,竞买人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预付欲使用贷款方式预付保证金的竞买人还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流程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10月2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物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院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955885440203165982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联行号:102651022400十、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的,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相关过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标的物在限购区域内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指定期限内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都江堰市人民法院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