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9月29日10时起至2026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而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1、该标的物现已腾空,标的状况以实际交付时为准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
3、拍卖成交后,法院仅负责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自行向不动产登记主管机关核实该房产能否办理产权,产权证办理以及落户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产权过户以本院过户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情况为准,本院对能否办理及何时能办理产权不作保证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而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10月10日16:00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账号:11720010010004495506785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并在2026年10月19日16:00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本执行人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591-62733237钟法官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举报监督电话:0591-62727817(执行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12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福建宁朗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福建宁朗估字[2026]第Z510号评估报告)拍品名称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普莲路新园商住楼1幢507室及屋内物品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闽0103执恢233号
2、权证号:南建房权证柳城办事处字第1220070278号拍品所有人吴**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住宅租赁情况无钥匙无房屋情况1、该标的物现已腾空,标的状况以实际交付时为准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
3、拍卖成交后,法院仅负责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自行向不动产登记主管机关核实该房产能否办理产权,产权证办理以及落户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产权过户以本院过户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情况为准,本院对能否办理及何时能办理产权不作保证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而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权利限制情况1、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