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名称芳湖园43套别墅、芳湖园5-7期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水库大堤东侧,水库扬水站南侧芳湖园标的物所有人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权证编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53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719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720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55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56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71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75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76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97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98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79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80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81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85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86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700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87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89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93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694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702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705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706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707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715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02717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10151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10152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10154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10158号、房地证津字第123011110160号、津(2019)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21535号、津(2019)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21544号、津(2019)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21545号、津(2019)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21546号、津(2019)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21547号、津(2019)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21537号、津(2019)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21542号、津(2019)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21543号、津(2019)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21539号、津(2019)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21549号、津(2019)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21550号、津(2019)静海区不动产权第1021551号、静单国用(2008)第062号标的物状态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居住房屋建筑总面积13,10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地面积146,775平方米(不包括已建成单独办证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实际面积可能小于上述面积,管理人以现状出售)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无查封抵押除芳湖园别墅3-1、3-2外均已抵押对买受人的风险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按照现状拍卖并按现状交付
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物的实测面积、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公共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房屋结构、房屋质量状况、装修情况、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租赁情况、房屋权属状态、登记情况等现实状况
房地产四至界线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其他风险提示请见《拍卖公告》竞买人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侯律师、李经理,咨询电话:15620108655、13821464795)
看样地点:静海县团泊镇水库大堤东侧,水库扬水站南侧芳湖园
竞买人请按照上述方式前往实地看样竞买人未实地看样即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芳湖园43套别墅与芳湖园5-7期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的拍卖须知2021年4月2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二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团泊”)重整一案,并于4月21日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4年7月24日,天津二中院依法裁定终止松江团泊重整程序,并宣告松江团泊破产
2025年1月21日,松江团泊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
根据《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的规定,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18日10时至2026年9月19日10时止(因竞价导致的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活动(有关拍卖公告详见《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芳湖园43套别墅与芳湖园5-7期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公告》),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相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财产拍卖风险提示(一)关于芳湖园43套别墅与芳湖园5-7期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拍卖事宜,各竞买人需注意:1.标的物情况说明:芳湖园43套别墅与芳湖园5-7期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的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管理人依其实物现状进行处置
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物的实测面积、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公共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房屋结构、房屋质量状况、装修情况、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租赁情况、房屋权属状态、登记情况等现实状况
土地四至界线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2.本拍卖标的物已设定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具体抵押情况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查阅资料或自行调查、核实
办理解除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担任何责任
3.本拍卖标的物无查封
4.松江团泊进入破产程序前可能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将相应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
松江团泊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其中部分租赁合同,部分租赁合同解除
但已解除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可能仍存在被承租人占用的情形也可能存在其他原因的占用
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查阅相关资料或者自行调查、核实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具体租赁/占用情况,管理人对于租赁/占用情况不做保证
管理人不负责清场交付,竞买人自行接收和清场,并承担可能产生的清场费用
竞买人自行解决因房产被占用、转租、潜在或现实存在的“买卖不破租赁”等原因所导致的纠纷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
租金、占用费、违约金等应收款项发生在房屋过户前或者松江团泊在房屋过户前已经预收的款项,仍归松江团泊所有
房屋过户后可能涉及的租赁事项,由承租人与买受人(新业主)另行协商解决
5.管理人对标的物占用情况不作保证
管理人不负责清场交付,竞买人自行接收和清场,并承担可能产生的清场费用
竞买人自行解决因拍卖标的物被占用所导致的纠纷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
6.本拍卖标的物包括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竞买人取得标的物后需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划条件等进行开发建设
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查阅相关资料或者自行调查、核实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土地性质、用途、面积、使用年限、是否拖欠地价款/税费/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罚款等、规划条件、建设情况、收回风险等
管理人不作任何土地取得情况、规划条件、开发建设事宜的承诺,竞买人自行承担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7.本拍卖标的物所在项目受让后的后续建设、期限以及未完成后续建设可能存在的法律后果等事项,竞买人可向规自局、住建委、政务服务办等相关主管部门自行核实、确认,以相关部门答复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当地政府政策对本标的物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如开发建设资质、商品房购房资格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标的物是否受房地产限售政策约束,以及竞买人是否具有购房资格、能否贷款等事项由竞买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
如未满足竞买人资格而参与竞拍的,则视为本次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将重新拍卖,竞买人已缴纳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按照《拍卖公告》买受人违约规则处理
竞买人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其代理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价开始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及委托手续,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代理人身份参与竞买;拍卖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代理人的身份未经管理人确认即参与竞买,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无论是否进行实地看样,均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确认,对《拍卖须知》及《拍卖公告》已完全知悉并认同,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竞买人应当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如有纠纷,竞买人应当自循法律途径解决,管理人概不负责,竞买人不得因此向管理人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等权利主张,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拍卖成交后,已有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及松江团泊予以必要的配合;无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负责办证事宜
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针对标的物权属及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面或不准确的情形,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向人民法院以及国土、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商务等政府主管部门和机构,就标的物权属、能否过户至竞买人或竞买人指定的第三方、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纳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事项进行咨询
管理人不作任何过户的承诺,买受人应当自行承担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或延迟过户的风险
(五)对拍卖标的物中可能存在的无产权证面积或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费用,管理人对于能否办妥权证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不影响成交价格
(六)对涉及道路出入、相邻关系等须与相关单位协商处理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七)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供竞买人参考
四、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为出卖方净得价,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所涉的一切税、费
因本次拍卖交易过程涉及不动产过户可能发生的买卖双方应承担的税费(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房屋维修基金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当按照税务等主管部门告知的期限和金额及时缴纳税、费,未及时缴纳的,松江团泊及管理人可以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因买受人未及时、足额缴纳税费,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相关款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税款、费用的类别及金额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至相关部门自行了解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买受人应当承担自松江团泊被受理破产重整之日起即2021年4月20日起拍卖标的物涉及的看管、维护、物业费等费用(具体费用明细请联系管理人了解),上述费用不包括在成交价中,未及时缴纳的,松江团泊及管理人可以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五、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完成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除锁定,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竞买人需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拍卖文书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前述地址,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管理人联系更改如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及拍卖须知第四条列示的拍卖标的物看管、维护、物业费等费用缴入松江团泊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190101008010000000800;开户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河西围堤道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1)津02破52号;款项性质:芳湖园43套别墅与芳湖园5-7期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拍卖房屋竞拍款”
逾期未缴入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按《拍卖公告》买受人违约规则处理
买受人在支付完毕成交款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材料(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4号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有限公司D座2楼)办理交接手续
八、管理人有权在正式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管理人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以上拍卖须知,敬请竞买人知悉
在拍卖活动正式开始前,管理人有权对《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进行调整,并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再次进行公告,相关拍卖规则以最新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为准,《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之最终解释权归松江团泊管理人所有
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