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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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紫芳路5号院2号楼104室 <即将结束>

房源编号:11886501

471.1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1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71.12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71.1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朝阳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11
  • 结束日期:2026-09-17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芳路5号院2号楼
  • 评估价:471.1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空置状态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04室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电器
    装修配置:电器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北京市朝阳区紫芳路5号院2号楼104室房产证号京房权证朝国04字第001644号目前用途住宅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127.21使用年限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上海航空电器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文号上海航空电器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上海航空电器有限公司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1.33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次转让标的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北交所备查文件、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及标的现状,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信息披露,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详见电签文件):(1)我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成交金额的0.8%)一次性分别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我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我方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交付,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我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及标的现状

我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现状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信息披露,由我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4)我方同意转让标的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我方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6)我方已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我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我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本项目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可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申请后,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踏勘预约申请联系人:陈小亮,联系电话:13795311952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不含增值税,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2、本项目标的房产按现状转让,目前处于空置状态,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情形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

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转让方名称由“上海航空电器厂”变更为“上海航空电器有限公司”,房产证的证载权利人尚未变更

5、本项目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的0.8%向北交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6、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41.33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要约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北京市紫芳路5号院2号楼104.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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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芳路5号院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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