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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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红星街1号房屋出租 <即将结束>

房源编号:11886531

0.0001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1
起始日期
1928.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1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0.0001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大兴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11
  • 结束日期:2026-09-17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红星街1帹
  • 评估价:0.0001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928.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北交互联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允许装修改造承租方
    空置情况:空置
    租赁情况:有出租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1000000.0
    开发商: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德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联系人夏富华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8611851167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大兴区坐落位置大兴县红星区红星楼居民区房屋使用现状空置建筑面积1928.5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市南郊农场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本项目不允许转租

2.本项目房产证证载用途为教卫,承租方对此已知悉并确认,消防改造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需接受项目的全部现状及瑕疵

3.信息披露期内,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踏勘联系人电话预约,并携带公章赴现场踏勘,踏勘后双方对《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确认

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必要条件

踏勘需提前联系,踏勘联系人:王晓冉,联系电话:15801313561,踏勘时间:9:00—16:00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1.35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1,928.5平方米租赁期5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免租期6个月租金调整方式每3年涨幅5.00%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按每季度支付一次,履约保证金8万元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热1.电费:1.2元/度、水费:9元/吨、供暖费:45元/㎡

2.垃圾清运费:1000元/月

3.本项目无物业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办公、宿舍及库房是否允许装修改造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方案及预算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出租方进行备案,遇有需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的装修改造时,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在装修进程中,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新增违法建筑

装修完毕后,应将竣工验收图纸及结算凭证等向出租方进行备案不得店外经营,禁止私搭乱建

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标的及其设备设施损坏的,承租方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人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装修完毕后,出租房屋具备基本使用条件,不存在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装修改造投入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意向承租方须在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非出租方原因或非不可抗力,出租方有权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出扣除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出租方的经济补偿费

5.意向承租方需遵守北京德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该租赁事项需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批通过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途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2.意向承租方须为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注册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需包含教育咨询服务

3.意向承租方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人数不低于20人,意向承租方须提交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加盖企业公章的近一个月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意向承租方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后,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打印件)

4.意向承租方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意向承租方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房产中介承租

(房产中介的认定标准为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带有“房产经纪”或“房地产经纪”字样)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1.承租方按流程正式入场后,装修期间不得影响项目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2.意向承租方已在信息披露期间查阅本项目出租标的权属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房屋用途,知晓并认可出租方披露的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未来不以不了解、不认可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为由拒绝承租,相关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5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1).pdf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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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红星街1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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