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海淀区西三环中路5号1—5层等(3套)房产证号京央(2019)市不动产权第0000111号目前用途办公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7731.74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土地坐落位置海淀区西三环中路5号1-5层等(3套)土地证号京央(2019)市不动产权第0000111号土地面积(平方米)1978.9用途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年限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中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号中粮贸易字[2026]50号批准单位名称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转让操作细则》及《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办理后续流程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现场踏勘,对标的房产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土地及固定资产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标的资产权属变更完成日之前(含当日)的租金归转让方所有,权属变更完成日之后(不含当日)的租金归受让方所有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踏勘时须按照转让方制定的《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准备踏勘资料并进行踏勘,踏勘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910328001
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递交北交所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标的房产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目前为租赁状态,租赁期限至2028年8月31日,承租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踏勘时须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准备踏勘资料并进行踏勘,踏勘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910328001
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递交北交所3、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0.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条件的
处置方式(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附件:踏勘管理办法.doc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权利人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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