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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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永盛石材制品厂Ⅱ矿采矿权及装铲车、开山锯、导轨、锯片 <结束>

房源编号:11888511

16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1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6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济宁市
  • 用途:矿地
  • 起始日期:2026-08-11
  • 结束日期:2026-08-12
  • 地址:汶上县永盛石材制品厂Ⅱ矿采矿权及装铲车、开山锯、导轨、锯片
  • 评估价:16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公告山东省淄博市张店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起拍价:160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因矿产属特殊行业,买受人需自行前往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购买采矿权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采矿权的购买和变更应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买受人将自行承担购买采矿权后无法过户、无法变更及无法开采的不利法律后果

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能否过户、变更的保证,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以现状交付为准

因采矿权的特殊性,其具体利用方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实体交付使用

标的物使用产生的地役权(通行、排水、铺设管线等)由买受人自行于周边相邻关系协商

2:竞买人要具备与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采矿权竞买人还具备采矿权过户、变更、生产的相关条件

必须符合本采矿权的持有及矿产生产、销售所需的安全生产、劳动安全、环保要求等条件

对采矿权的购买及变更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买受人将自行承担竞买采矿权后无法变更、无法延续、无法过户、无法开采、无法销售等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3:本次拍卖能否办理过户等其他事宜,请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网拍辅助工作服务收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的通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高法办{2021}48号规定,由被执行人承担

任何机构或者人员冒用本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有权向本公告预留的电话举报,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相关咨询,看样等中介服务,本院不承担任何真实性保证,请竞买人高度注意

六、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成交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也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8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2026年8月8日前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须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本标的竟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过付款专用,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淄博市分行马尚支行,收款账号:6228400288121690265),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七日内买受人需到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14号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法官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出具相应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完成后将与买受人联系办理拍卖财产过户、交付手续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33-2862429北京产权交易所技术咨询:400-616-1717法院咨询电话:0533-2862679(鞠法官)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964476785(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相关附件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1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www.cbex.com.cn/,法院账户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2026年8月8日16:00时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2026年8月8日之后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6年8月8日16:00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确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万元)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成交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也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3-2862429法院咨询电话:0533-2862679(鞠法官)北京产权交易所客服电话:400-612-1717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附件:无汶上县永盛石材制品厂Ⅱ矿采矿权及装铲车、开山锯、导轨、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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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汶上县永盛石材制品厂Ⅱ矿采矿权及装铲车、开山锯、导轨、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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