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参见《资产明细表》房产证号参见《资产明细表》目前用途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年限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港中分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号-批准单位名称-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保证金设定)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与瑕疵,愿完整履行交易程序,承担相关风险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中的等额部分),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风险与法律责任
4.意向受让方交纳本项目保证金则视为对以下事项的认可及承诺:(1)我方已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验核,提交受让申请即视同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瑕疵,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2)我方应在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3)我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划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标的资产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交接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我方承担
(5)我方同意自行拆除、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我方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运输资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现场协调、住宿、水电、处理、拆除、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以及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如因我方原因造成转让方、我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清运时由我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均由我方负责
(6)我方同意标的资产拆除、运输过程中,我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我方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对拆除、运输设备的各项要求(如环保、安全施工等),按照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及清运,按照拆除、运输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及清运,并以书面形式报请转让方验收合格
(7)我方同意在拆除、清运资产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我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转让标的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必须到转让标的进行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申请后,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
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管理规定,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
踏勘预约申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经理13911373301,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需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现场踏勘确认函》作为受让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转让底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向受让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政策增值税税率调整,以不含税价格和适用增值税率为基础调整含税价格),税款由受让方承担并在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遇国家政策增值税税率调整,按照最新规定执行;2、本次转让的房屋建筑物均无产权证书,成交后均需拆除
标的资产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3、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完成现场踏勘手续,联系人:任经理,咨询电话:13911373301
需提前预约踏勘并由联系人统一安排进行,不接待自行前往或非预约时间踏勘;4、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2467.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
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基础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
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北交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附件:附件:现场踏勘确认函(日照港内房屋建筑物).doc,附件:资产明细表(日照港内房屋建筑物).pdf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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