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长征路中段房产证号字第0051905号目前用途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土地坐落位置长征路中段西侧土地证号孝开国用(2010)第1-09号土地面积(平方米)用途类型划拨使用年限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湖北华中长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号华司务[2025]21号批准单位名称湖北华中长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3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
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本项目标的房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房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房产重新信息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承诺以下事项:(1)本方同意按标的房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本方对标的房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房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2)本方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确认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房产无法完成过户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本方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将标的房产重新信息披露;(3)本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4)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本方同意自本项目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启动办理标的房产过户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如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本方承担全部责任;(6)本方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本方承担;(7)本方同意本次标的房产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税收规定由转让方和本方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由本方承担;(8)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9)本方同意按照成交价格的2%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本项目可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并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踏勘联系人:尤晓敏,联系方式15671973588: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转让标的目前为出租状态,出租期限为2024年12月30至2027年12月29日,承租方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湖北华中长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第四条之约定,在合同期内,若甲方因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或因改造、出售等原因处置该房屋、场地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乙方应无条件将房屋、场地归还甲方
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他项权利2.本项目转让底价含增值税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
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本次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如意向受让方欲进行现场踏勘,请与转让方联系并遵守转让方相关安排
踏勘申请联系人尤晓敏,联系电话:15671973588;(需提前电话预约)
5.本项目标的房权证证载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证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地
针对土地性质为划拨地情况,转让方承诺:在转受让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额交易价款后,转让方将补缴全额土地出让金(受让方无需额外承担土地出让金费用),并积极配合受让方完成后续的房产交易过户手续
6.其他信息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3.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要约的;(6)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要求情形的
处置方式(1)受让方的保证金可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权利人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