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永商镇君山路1号24栋(-1)-3楼1号房产证号川(2026)新津区不动产权第0000044号目前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493.27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坐落位置永商镇君山路1号24栋1楼2号房产证号川(2026)新津区不动产权第0000045号目前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58.27使用年限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3.44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原金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分别汇入转让方及北交所的指定账户
若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未按合同约定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分别汇入转让方及北交所指定账户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北交所扣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有权收回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
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转让方在收到标的资产全部交易价款且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标的资产权属资料移交
标的资产涉及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在标的资产交付受让方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本次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咨询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方及专业人士关于标的资产的过户、税费承担等相关情况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要求北交所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可以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转让标的在挂牌公示期间(工作日9:30-12:00,14:00-17:0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2个工作日电话预约,踏勘申请联系电话:冯经理18030503888集合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一、资产描述:2025年3月25日,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4)川0118执恢379号之二〕,裁定将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君山路1号24栋(-1)-3楼1号房产及24栋1楼2号房产交付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抵偿债务,资产已过户至转让方名下
二、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标的资产以房产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公告内容,详细资料请于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前至转让方处查询,并完成对本项目的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的现状予以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2、标的资产情况以实际尽调结果为准,相关交易风险与北交所无关
3、转让标的无租赁,不存在抵押、担保等其他他项权利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23.44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如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双方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履约保证金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北交所及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1)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4)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以低于转让价格竞价的;(5)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未能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6)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交易服务费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处置方式(1)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其保证金将在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保证金退款申请函[3]个工作日内原金额原路返还
其他附件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