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420号7幢3楼5号房产证号川(2025)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59510号目前用途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88.26使用年限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四川华构住宅工业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号-批准单位名称-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1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
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4、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承诺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自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对转让标的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本方成为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转让标的、逾期递交房产权属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2)本方同意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并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资产,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汇入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
(4)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方同意标的资产涉及的水、电、燃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及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资产交割(即:权属变更登记完成日)之前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资产交割之后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标的资产交易所涉及的税费按届时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按规定缴纳,其他国家政策未明确承担方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本方同意须在《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到相关部门开始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如因本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8)本方同意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双方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6、本项目受让方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交纳基础服务费(成交金额的2%)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踏勘安排转让标的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可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申请后,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踏勘预约申请联系人及电话:任培,13981365106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含增值税
2.标的资产目前未对外出租,且不涉及抵押、担保等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要求返还交易价款
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自身不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买卖相关政策及规定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4.本次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如意向受让方欲进行现场踏勘,请与转让方联系并遵守转让方相关安排
踏勘申请联系人:任培,联系电话:13981365106;(需提前电话预约)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