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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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华清西路92号中交长盈华府小区2号楼22505室 <结束>

房源编号:11891570

95.297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5-22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95.297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西安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5-22
  • 结束日期:2026-09-14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华清西路92号中交长盈华府(西门)
  • 评估价:95.297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为地方政府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
    开发商:转让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华清西路92号房产证号无目前用途住宅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101.51使用年限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中交陕西西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号中交财发﹝2024﹞144号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受让资格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移交时的现状进行转让,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

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意向受让方需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4、意向受让方需电签以下承诺事项:(1)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项目涉及的市场价值咨询报告等文件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承担全部风险,同意按标的资产移交时的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对标的资产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2)本方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承诺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标的资产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资产无法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本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的违约金;(3)本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4)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本方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按照标的房产权属、土地、税费等各项现状,并按照现状参与受让,承诺就标的房产可能涉及的过户风险、税费负担等问题,自行承担相关风险;(6)本方同意标的房产具备办理权证条件时,增值税由转让方承担,土地出让金由本方承担,其余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本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自承担

若标的房产涉及二次过户,则由转让方与本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7)本方同意成交后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踏勘安排挂牌公示期间,与联系人提前预约实地踏勘,联系人:黄平,联系电话:13772012015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标的为棚改安置房根据棚改安置政策,本次转让住宅资产不包含土地,土地为地方政府持有,后期产权变更过程中若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受让方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最终面积以过户时实际测绘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咨询当地关于房产购买和过户的相关政策,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标的尚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后续符合办理权属证明文件条件时,涉及的增值税由转让方承担,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其余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各自承担

如标的房产涉及二次过户,则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4.其他信息详见交易所备查资料

5.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4.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的;(6)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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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华清西路92号中交长盈华府(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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