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尔山支行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询价项目编号N0109TD260077产权子类型林地挂牌起始日期2026-09-12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10-09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资产概况(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兴安盟阿尔山市口岸开发区两块相连土地伊经十五路西侧基本属性土地四至土地出让合同载明:东至伊经十五路,南至兴林街,西至居民区,北至机场路转出面积约(㎡)20000转出期限至2051年10月30日止土地类型国有建设用地规定用途住宿餐饮权属类型出让使用权人阿尔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尔山支行)权证名称--权证年限--土地现状转出方式转让是否属再次转出否是否有优先受让方否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地上附着物无其他情况--转让底价(元)面议特别告知1、本次询价项目为转让方持有的兴安盟阿尔山市口岸开发区两块相连土地伊经十五路西侧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标的土地未办理不动产证但由土地出让合同,宗地编号为GPCR-11-45,宗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宗地坐落于阿尔山市机场路
本公告相关数据及照片仅供参考意向方需自行尽调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涉及标的过户手续办理相关事宜
2、询价期间交易中心可应各意向方要求组织项目说明会,具体时间以交易中心通知为准;询价期间各意向方可根据标的物市场价值及自身风险判断能力,自行报出意向受让价格
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询价申请书》并交纳询价保证金
报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及交易中心将按照约定处置询价保证金
3、本次询价结束之日起原则上1个月内,由转让方确定标的挂牌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
本次询价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项相关交易条件以后期交易公告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4、如项目正式挂牌的转让底价不高于意向受让方报价金额,则意向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公告约定进行受让登记并参与后续竞价,且同意将已交纳意向受让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的等额部分,否则交易中心及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意向受让保证金
如正式挂牌的转让底价高于意向受让方报价金额,则意向受让方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受让登记,如放弃进行受让登记,交易中心在上述项目挂牌结束后原路无息退还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意向受让保证金
5、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交纳账户:以系统发送的账号为准
6、本次转让标的询价接受单宗询价/组包询价(标明标的名称)
7、项目询价期间,如转让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
询价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询价公告结束8、意向受让方应履行对标的尽调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询价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电话预约,联系人:白经理18648201783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9-1209:00:00至2026-10-0917:00:00报名手续见“附件下载”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1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0-09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1)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报价结果负责,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询价相关资料并交纳询价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报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询价保证金
(2)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受让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如因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存在瑕疵,给其他交易方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该意向受让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3)询价项目正式挂牌后,如挂牌底价不高于意向方报价金额,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后续竞价、履行后续义务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其询价保证金
3、处置方法:(1)如项目正式挂牌的转让底价不高于意向受让方报价金额,则已交纳意向受让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的等额部分;(2)如正式挂牌的转让底价高于意向受让方报价金额,则意向受让方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受让登记,如放弃进行受让登记,交易中心无息退还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意向受让保证金
附件下载询价申请书--资产转让.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卢晓峰咨询电话18447301969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咨询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