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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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学苑社区东城区南环路北、经一路东(A区)3号商铺转让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11891926

27.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4
起始日期
52.2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26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7.5万元
  • 单价:0.5263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阿拉善盟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9-14
  • 结束日期:2026-09-18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学苑环城南路科创路
  • 评估价:27.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2.2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闲置装修情况以现场
    空置情况:闲置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06室
    小区:浩特镇学苑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支付方式:现金
    开发商:转让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阿拉善盟左旗巴彦浩特镇学苑社区东城区南环路北、经一路东(A区)3号商铺转让项目编号N0109FC264577挂牌起始日期2026-09-14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09-18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阿拉善盟左旗巴彦浩特镇学苑社区东城区南环路北、经一路东(A区)3号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52.25土地使用权面积(㎡)以现场勘验为准使用期限以现场勘验为准权利性质出让房产类型商铺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所在层数1层房屋户型以现场勘验为准房屋朝向以现场勘验为准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闲置装修情况以现场勘验为准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以现场勘验为准欠费情况以现场勘验为准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其他情况以现场勘验为准评估情况评估价(元)234080.00评估基准日2025-09-12评估机构内蒙古承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27500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苁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武先生联系电话:15648305355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内蒙古苁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会议决议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阿拉善盟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学苑社区东城区南环路北、经一路东(A区)3号52.25平方米商铺

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商业用房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实际情况以现场勘验为准

受让方竞得标的后,转让方配合办理标的过户2、转让方同意交易价款可以以债权进行抵顶(保证金除外)

如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应在交纳保证金前自行与转让方确认可以抵顶交易价款的债权金额并在受让申请书中注明是否可以债权抵顶及债权金额

最终受让方为债权人的,须同时向中心提供与转让方签订的《债务抵顶协议》

交易价款超出债权金额部分由最终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中心指定账户

债权人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并向转让方转付现金部分交易价款

3、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4、本次转让房产涉及土地使用权及现状具体情况须投资人自行了解

5、本次转让涉及的房屋面积等情况,最终以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

意向受让方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成交后,不得因自身对标的情况了解不充分放弃受让房产

6、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处于闲置状态

7、标的信息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5、本次房产交易产生的各项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在交付标的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标的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挂牌期间9:00-17:00(工作时间段)联系勘验人现场勘验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09-1409:00:00至2026-09-1817:00:00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75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18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6-09-1409:00:00-2026-09-21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申请书.doc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李忠泽咨询电话15648309446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咨询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金融发展有限公司106室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李经理:13074779186其他勘验联系电话:李女士1394802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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