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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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小区20号商业楼105、205室整体出租(内蒙古狮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即将结束>

房源编号:11892025

17.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1
起始日期
316.6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55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7.5万元
  • 单价:0.0553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乌海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11
  • 结束日期:2026-09-17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街北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
  • 评估价:17.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16.6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式无装修期限装修期
    空置情况:闲置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05室
    小区:海市海勃湾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小区20号商业楼105、205室整体出租(内蒙古狮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租期3年)项目编号N0109FCZZ2611930-2挂牌起始日期2026-09-11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09-17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至2027-03-0117:00:00

资产概况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小区20号商业楼105、205室整体出租(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小区20号商业楼105、205室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业用房所在层数1-2层租赁面积约(㎡)316.62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租金递增方式无装修期限装修期为1个月,不计入租赁期,装修期内免租金,但仍需承担房屋的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费用

承租押金10000元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水电暖齐全,位于商业成熟地段,客源稳定其他情况无评估情况评估价以评估报告为准评估基准日2025-12-02评估机构北京海润京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租金底价(元)175000.00/年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内蒙古狮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3]7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狮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戴经理,联系电话:18847341111

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均通水通电通暖

不可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3、本次招租房产处于闲置状态,请各意向承租方仔细勘验现场,如因房屋本身原因(管路渗水无法修复等)导致承租方承租后房屋无法移交的,承租方有权提出退租申请,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参与本项目交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

【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租金一次性付清承租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实物交割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中心在收到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出租方收到年租金、押金之日起10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承租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以退还;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承租押金

4、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

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8、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卫生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有原租户的由原租户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09-1100:00:00至2026-09-1717:00:00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52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17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a、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6-09-1100:00:00-2026-09-18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授权委托书.docx意向受让方准备的资料清单.docx受让申请书.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撖子琪咨询电话16604736060咨询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神话街1号技术支持项目报名:赵经理:18586098121其他现场勘验联系人:戴经理188473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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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街北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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