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浑迪音山旅游度假区民宿南侧70亩草地整体出租(租金底价为:110000元,租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2027年5月30日-2027年10月10日)项目编号N0109FCZZ2618297产权子类型土地挂牌起始日期2026-08-29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09-04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资产概况(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浑迪音山旅游度假区民宿南侧基本属性土地四至以实际情况为准租赁面积约(亩)70亩租赁期限(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2027年5月30日-2027年10月10日(共计2个租赁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预付,一次性支付承租押金10000元土地类型其他规定用途仅限于开展骑乘、射箭、服装摊经营
权属类型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所有权人霍林郭勒市敖包相会可汗山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权证名称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权证年限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土地现状是否有优先承租方否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地上附着物以实际情况为准是否属再次租赁否其他情况无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详见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6-07-31评估机构内蒙古盛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租金底价(元)110000.00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霍林郭勒市敖包相会可汗山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宁联系电话:13474755598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霍林郭勒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十三次总经理办公会(“三重一大”)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霍林郭勒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特别告知特别告知1、本次出租的标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浑迪音山旅游度假区民宿南侧,处于闲置状态,无地上附着物
(出租标的列示的面积为挂牌前面积,仅供参考
后续实测面积与本次披露的实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该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本次标的出租的用途仅限于开展骑乘、射箭、服装摊经营2、本次出租标的招租期限共计2个租赁期
第1个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第二个租赁期限:2027年5月30日-2027年10月10日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
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4、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消防验收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配合提供产权资料等
承租方在竞租前应向相关部门详细了解相关证照的办理手续及相关规定
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本次招租土地,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该土地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6、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王宁13474755598,勘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滨河路东侧夜市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
【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租金预付,一次性支付承租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最终承租方应当在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的全部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双方应于交纳上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押金后,出租方方可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出租方在收到租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发票,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5、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6、本次出租场地,水、电未开通,如需开通,承租方应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所产生的费用有承租方承担
7、对承租标的的使用要求:承租方仅限于开展骑乘、射箭、服装摊项目
不得非法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标的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项目经营过程中场内的安全生产及场地内游客安全保障,同时为场地内所有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做到场地内全程都有工作人员监督,场地内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标的的改善要求:本次租赁标的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破坏标的以外的场地,如有破坏,如对其产生破坏,承租方应恢复标的原有状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
11、租赁期内,承租方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承租方自行负责场内的设施建设及维护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有权撤走场地内自己的设施,并将场地恢复至平整干净状态
12、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经营售卖雪糕、冰淇淋等相关产品,不超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景区内若发生无证经营、私自拉客揽客等违规现象,出租方仅提供必要协助,不具备对第三方人员的直接监管及处置权力;该类行为所引发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纠纷矛盾等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3、承租方需遵守出租方的景区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管理,违规将被警告
扣除押金,情节严重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责14、承租方因安全事故给自己或者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如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或者理赔费用不足以支付全部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如出租方因此遭受损失,可向承租方追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邮寄费等全部费用)
15、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卫生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7、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8-2909:00:00至2026-09-0417:00:00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doc受让(承租)申请书.doc授权委托书.docx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04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1)无以上违约情形,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订交易合同、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无息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6-08-2909:00:00-2026-09-0417:1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马经理咨询电话18586098678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李经理1858609592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