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概况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拟出租资产位于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九江路二段87号,位于九江路与大件路交汇处,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方便,适合仓储、物流、汽车服务等符合国家法规、环保要求的业态
竞价规则: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竞价参数:延时报价期120秒/轮,加价幅度为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
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标的名称广汉市雒城镇九江路二段87号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属建筑出租出租底价17.7万元/年价格说明该价格为首年年租金底价,年租金为含税价,不含水、电、网络、物业等其他费用,2-5年租金按首年年租金2%逐年递增
地理位置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雒城镇九江路二段87号房屋用途/所在楼层/建筑面积/产权年限/房屋户型/建成时间/装修情况/抵押信息无土地面积约1136.68平方米房屋现状■空置物业管理无其它特别提示事项交易保证金3万元交纳时间:公告期内交纳租赁期限5年竞价参数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延时报价期120秒/轮,加价幅度为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
优先承租权不涉及产权证信息广国用(95)字第676号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出租方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拟出租标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号:广国用(95)字第676号,出租标的土地面积约1136.68平方米,地面附属建筑面积1037平方米
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开通水、电、网络等3.土地上的附属建筑由出租方为满足自身发展业务需要,自行修建的房屋,无产权证,承租方可以自行装修使用,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拆除任何附属建筑
4.出租方对地面上附属建筑物结构进行安全鉴定,其中一间栋建筑属于C级,建筑面积约140平方米,达到危房等级,承租方限制使用该建筑,其他建筑达到B级,可以正常使用
5.出租方不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不得破坏围墙6.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需自行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与认可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物现状、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是否出租、与经营相关的证照办理、租赁标的物用途限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
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
7、出租方收到首个租赁年度租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交付承租方使用,并签订《交付确认单》
移交之日前(含当日)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之日后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水电费用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收费标准参照当地水电部门向出租方实收的标准
8.涉及的税费及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9.免租期:自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出租方给予承租方装修期2个月,该装修期不收租金,且不计入房屋总租赁期限
10.用途限制(1)承租人须承诺租赁土地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保、安全要求,不得用于高污染、高能耗或违法经营活动
(2)禁止转租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如承租人因生产所需在土地上进行项目建设,只能搭建临时建筑,相关建设手续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可配合办理,退租时须拆除清理临时建筑
(3)承租方搭建临时建筑时须要为出租方预留进出导航台的消防和车辆通道,不得堵塞导航台进出通道
(4)承租人租赁房屋从事合法合规经营活动时,不得影响导航台周边电磁环境,不得安装任何信号发射装置
不得破坏附属房屋主体结构、文物(古城墙)、围墙等11.现场踏勘有关信息:(1)现场踏勘地址: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九江路二段87号
(2)现场踏勘联系人:张老师(3)联系电话:19981081801(4)现场踏勘时间:公告期内按通知踏勘时间集中踏勘,其他时间不予接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
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
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
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第二十一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风险提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
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
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
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
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
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3.互联网操作风险
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
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
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广汉市雒城镇九江路二段87号部分资产出租标的名称广汉市雒城镇九江路二段87号部分资产出租项目编码DSCQ202532601313756-60出租底价17.7万元价格说明该价格为首年年租金底价,年租金为含税价,不含水、电、网络、物业等其他费用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6-09-12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挂牌截止日期2026-09-18标的基本信息标的信息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拟出租资产位于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九江路二段87号,位于九江路与大件路交汇处,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方便,适合仓储、物流、汽车服务等符合国家法规、环保要求的业态
竞价规则: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竞价参数:延时报价期120秒/轮,加价幅度为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
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标的名称广汉市雒城镇九江路二段87号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属建筑出租出租底价17.7万元/年价格说明该价格为首年年租金底价,年租金为含税价,不含水、电、网络、物业等其他费用,2-5年租金按首年年租金2%逐年递增
地理位置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雒城镇九江路二段87号房屋用途/所在楼层/建筑面积/产权年限/房屋户型/建成时间/装修情况/抵押信息无土地面积约1136.68平方米房屋现状■空置物业管理无其它特别提示事项交易保证金3万元交纳时间:公告期内交纳租赁期限5年竞价参数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延时报价期120秒/轮,加价幅度为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
优先承租权不涉及产权证信息广国用(95)字第676号资产处置方简况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资产处置方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51181314K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出租底价17.7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由出租方、出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自行结算合同期租金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租金年付,首年租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_10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第2-5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年租金基础上按照2%递增(四舍五入至元),承租方应在每一年度租金到期时提前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履约保障金:首年租金的1/4
签约前缴纳,合同期满无违约无息一次性退还
提前解约扣除比例:履约保证金扣除比例:提前1年:20%,提前2年:30%,提前3年:40%,提前4年:50%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出租方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拟出租标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号:广国用(95)字第676号,出租标的土地面积约1136.68平方米,地面附属建筑面积1037平方米
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开通水、电、网络等3.土地上的附属建筑由出租方为满足自身发展业务需要,自行修建的房屋,无产权证,承租方可以自行装修使用,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拆除任何附属建筑
4.出租方对地面上附属建筑物结构进行安全鉴定,其中一间栋建筑属于C级,建筑面积约140平方米,达到危房等级,承租方限制使用该建筑,其他建筑达到B级,可以正常使用
5.出租方不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不得破坏围墙
6.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需自行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与认可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物现状、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是否出租、与经营相关的证照办理、租赁标的物用途限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
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
7、出租方收到首个租赁年度租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交付承租方使用,并签订《交付确认单》
移交之日前(含当日)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之日后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水电费用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收费标准参照当地水电部门向出租方实收的标准
8.涉及的税费及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9.免租期:自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出租方给予承租方装修期2个月,该装修期不收租金,且不计入房屋总租赁期限
10.用途限制(1)承租人须承诺租赁土地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保、安全要求,不得用于高污染、高能耗或违法经营活动
(2)禁止转租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如承租人因生产所需在土地上进行项目建设,只能搭建临时建筑,相关建设手续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可配合办理,退租时须拆除清理临时建筑
(3)承租方搭建临时建筑时须要为出租方预留进出导航台的消防和车辆通道,不得堵塞导航台进出通道
(4)承租人租赁房屋从事合法合规经营活动时,不得影响导航台周边电磁环境,不得安装任何信号发射装置
不得破坏附属房屋主体结构、文物(古城墙)、围墙等11.现场踏勘有关信息:(1)现场踏勘地址: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九江路二段87号
(2)现场踏勘联系人:张老师(3)联系电话:19981081801(4)现场踏勘时间:公告期内按通知踏勘时间集中踏勘,其他时间不予接待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3万元保证金说明——交纳截止时间2026-09-1817:00:00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不足由承租方补足,若有余额,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告知价款结算完毕后原渠道、无息退还给出租方
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按如下方式划转: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承租方自动重新挂牌项目自动终结后自动重新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