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昆山市花桥镇花苑新村别墅92号楼6套房产公开转让项目编号SCJG20260123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批准单位: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时间:2026年5月15日内部决策情况《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昆花置董纪〔2026〕6号)(2026年4月24日)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26-07-21挂牌终止日期:2026-08-17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披露到期终结,不再延长披露周期
转让方名称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置业有限公司标的概况花苑新村小区坐落于昆山市花桥镇花园路198号,小区规划户数3466户,本次出售套数6套
本批公开转让的住宅均以毛坯形式现状交付,具体以现场确认为准1、花苑新村别墅92栋101室(带阁楼),建筑面积302.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20.1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
2、花苑新村别墅92栋102室(带阁楼),建筑面积316.9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25.77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
3、花苑新村别墅92栋103室(带阁楼),建筑面积316.9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25.77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
4、花苑新村别墅92栋104室(带阁楼),建筑面积316.9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25.77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
5、花苑新村别墅92栋105室(带阁楼),建筑面积316.9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25.77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
6、花苑新村别墅92栋106室(带阁楼),建筑面积302.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20.1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
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编号SZGZ房估(2026)第051101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6年1月7日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9987000元特别事项说明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联系电话:13773216321,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产交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1、花苑新村别墅92栋101室(带阁楼),面积302.75平方米,参考价格3548370元
2、花苑新村别墅92栋102室(带阁楼),面积316.91平方米,参考价格3464955元
3、花苑新村别墅92栋103室(带阁楼),面积316.91平方米,参考价格3464955元
4、花苑新村别墅92栋104室(带阁楼),面积316.91平方米,参考价格3464955元
5、花苑新村别墅92栋105室(带阁楼),面积316.91平方米,参考价格3464955元
6、花苑新村别墅92栋106室(带阁楼),面积302.75平方米,参考价格3461115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一、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套二、交纳期限: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产交中心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三、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水电状态、房屋内物品状态)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或签订《昆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
备查文件1、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2、《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昆银委纪〔2026〕12号)3、《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昆银董纪〔2026〕9号)4、《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昆花置董纪〔2026〕6号)5、《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花苑新村26套联体别墅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SZGZ房估(2026)第051101号)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7、标的资产不动产权证8、拟与受让方签署的《昆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9、其他相关材料其他说明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
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照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网签、变更登记相关流程
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或贷款方式支付价款:(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交中心指定账户
(2)选择贷款方式支付价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网签相关手续,在网签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在办妥资金托管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首付款支付到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监管账户,并尽快联系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自网签审核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若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仍未成功发放贷款的,受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其他形式补齐房屋尾款,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受:让方按一定比例房屋价款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保证金可在办结资金托管并支付剩余首付款(或取得转让方同意)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
受让方须自行至银行和相关部门咨询,提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自行承担因未获得贷款而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标的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
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送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楼605室)
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经理、贺经理联系电话0512-69820623、69820619保证金及价款交纳账户.docx意向方报名材料(法人及非法人组织适用).docx意向方报名材料(自然人适用).docx《昆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