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E1036763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标的名称出租海珠区前进路万松园6号之一1-5号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可作为商业配套使用,严禁引入低端经营项目及噪音扰民业态,严禁开办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项目,严禁开展住宿过夜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活动,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当日24时
)特色交通便利标的价格挂牌价格71,005.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以成交价为首年每月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1291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10年免租期限无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0.0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因历史原因,出租标的暂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
承租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经营/使用所需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
如因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承租方有权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若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租赁合同项下所有保证金不予退回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原租赁期已满)是否涉及优先权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E1036763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标的名称出租海珠区前进路万松园6号之一1-5号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可作为商业配套使用,严禁引入低端经营项目及噪音扰民业态,严禁开办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项目,严禁开展住宿过夜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活动,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当日24时
)特色交通便利标的价格挂牌价格71,005.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以成交价为首年每月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1291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10年免租期限无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0.0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因历史原因,出租标的暂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
承租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经营/使用所需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
如因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承租方有权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若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租赁合同项下所有保证金不予退回
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原租赁期已满)是否涉及优先权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满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勘查联系方式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事后行权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成交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4%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提交有关部门批文,出租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如违反则视为承租方单方面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承租方必须负责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消防报备等相关手续,相关一切手续及投入由承租方承担,并按照国家及广州市、区政府、街道和安全与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一切安全及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和费用
4、如因承租方消极处理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单方解除本次交易,承租方不得提出相关异议
5、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若承租方为非原承租方,按原承租方退场后的现状交付物业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项目前,需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等)、承租的具体要求,愿意接受出租方披露的租赁合同全部内容
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须按出租方规定的用途合法使用,服从出租方的各项管理
6.意向方须投入成本对该物业进行维修改造(包括物业排危处理以及漏水问题处理),必须按照物业消防安全要求通过消防验收
7.出租方为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因中心账户已办理注销,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均缴付至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账户,由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统一开具对应收款票据
8.出租标的权属人为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出租方为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取得权属人的授权,承租方需与权属人签订租赁合同
9.意向承租方须根据实际用途,配置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防排烟设施等,合理规划平面布局与安全疏散通道,全程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承担全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相关购置、施工、维保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意向承租方需投入不少于1550000元资金对该物业进行改造提升,其中改造内容包含建设消防系统、设备购置、物业翻新及装修等,从而全面提升该物业的安全标准、使用功能及整体风貌
工程完工后,乙方需提交项目改造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将于合同签订6个月内聘请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对项目改造开展审计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物业改造内容、工程质量以及资金投入情况等
若乙方未按要求投入约定的改造费用,须在审计报告形成后一年内以租金抵扣的方式,缴纳合同约定但未真正投入的剩余资金
保证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保证金是保证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213,015元(贰拾壹万叁仟零壹拾伍元整)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保证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满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勘查联系方式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事后行权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成交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4%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提交有关部门批文,出租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如违反则视为承租方单方面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承租方必须负责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消防报备等相关手续,相关一切手续及投入由承租方承担,并按照国家及广州市、区政府、街道和安全与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一切安全及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和费用
4、如因承租方消极处理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单方解除本次交易,承租方不得提出相关异议
5、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若承租方为非原承租方,按原承租方退场后的现状交付物业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项目前,需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等)、承租的具体要求,愿意接受出租方披露的租赁合同全部内容
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须按出租方规定的用途合法使用,服从出租方的各项管理
6.意向方须投入成本对该物业进行维修改造(包括物业排危处理以及漏水问题处理),必须按照物业消防安全要求通过消防验收
7.出租方为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因中心账户已办理注销,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均缴付至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账户,由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统一开具对应收款票据
8.出租标的权属人为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出租方为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取得权属人的授权,承租方需与权属人签订租赁合同
9.意向承租方须根据实际用途,配置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防排烟设施等,合理规划平面布局与安全疏散通道,全程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承担全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相关购置、施工、维保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意向承租方需投入不少于1550000元资金对该物业进行改造提升,其中改造内容包含建设消防系统、设备购置、物业翻新及装修等,从而全面提升该物业的安全标准、使用功能及整体风貌
工程完工后,乙方需提交项目改造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将于合同签订6个月内聘请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对项目改造开展审计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物业改造内容、工程质量以及资金投入情况等
若乙方未按要求投入约定的改造费用,须在审计报告形成后一年内以租金抵扣的方式,缴纳合同约定但未真正投入的剩余资金
保证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保证金是保证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213,015元(贰拾壹万叁仟零壹拾伍元整)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保证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委托方信息委托方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委托方申请与承诺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
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
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