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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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7号首层自编之二及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11896468

22.378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1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2.378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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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概况

  • 总价:22.378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11
  • 结束日期:2026-09-23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7号
  • 评估价:22.378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
    查封情况:查封否是否抵押
    小区:并通过政府
    商圈区域:特色繁华商圈,创业首
    拍卖原因:破产
    娱乐健身:商圈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6872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7号首层自编之二及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综合(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7号首层自编之二出租用途为商业,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出租用途为办公)特色繁华商圈,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标的价格挂牌价格223,786.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1.首年租金为223786.00元/月/总面积,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2.租金不含管理费,出租标的现行物业管理费标准为6元/㎡/月

标的面积(总面积)2403.83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7号首层自编之二出租面积为162.03㎡(该出租面积为出租方自测得出,请意向承租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前自行到场复核物业实际的面积情况

如存在实际出租面积与出租方声明出租面积的偏差,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报价中予以综合考虑

意向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则视作对该标的物的面积无异议),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面积为2241.8㎡

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免租期3个月(免租期按合同首4个月一次性收取1个月正常租金的方式给予3个月免租期)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52071号2241.8办公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588号552.34商业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原租赁合同期限:2027-01-31)是否涉及优先权是

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D1036872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7号首层自编之二及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综合(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7号首层自编之二出租用途为商业,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出租用途为办公)特色繁华商圈,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标的价格挂牌价格223,786.00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1.首年租金为223786.00元/月/总面积,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2.租金不含管理费,出租标的现行物业管理费标准为6元/㎡/月

标的面积(总面积)2403.83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7号首层自编之二出租面积为162.03㎡(该出租面积为出租方自测得出,请意向承租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前自行到场复核物业实际的面积情况

如存在实际出租面积与出租方声明出租面积的偏差,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报价中予以综合考虑

意向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则视作对该标的物的面积无异议),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面积为2241.8㎡

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免租期3个月(免租期按合同首4个月一次性收取1个月正常租金的方式给予3个月免租期)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52071号2241.8办公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588号552.34商业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原租赁合同期限:2027-01-31)是否涉及优先权是

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丁先生13226450583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事后行权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

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成交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

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

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查封、抵押情况

2.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承租方需按确定经营范围的实际经营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出租方关于物业装修改造的相关要求,承租方除需要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备物业装修改造事项,同时也须将相关装修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审批,待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

4.现状的瑕疵属于物业本身的缺陷,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出租标的瑕疵或缺陷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管理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5.承租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完善该物业的消防装修整改及申报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消防专项验收后方可正常营业不得以租赁物性质用途、无法办理二次消防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承租方负责按政府部门和出租方的相关要求对出租标的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消防整改及验收,消防整改及验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若承租方不予整改或逾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约定全部保证金

6.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向出租方支付装修试业期租金总金额

(注:该总金额等于首年正常合同期的1个月租金总额,装修试业期总时长为起租之日算起的前4个月)7.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等于合同最后一年的2个月租金及2个月物业管理费之和)以及水电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及场地复原保证金9万元,以上租赁保证金及押金合同期内由出租方保管

8.出租标的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标的现行物业管理费标准为6元/㎡/月,按建筑面积计费收取9.承租方知晓出租标的证载用途分别是商业、办公(注:其中华乐路57号首层自编之二不动产权证规划用途为商业,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不动产权证规划用途为办公),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至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自行办妥一切相关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合法合规经营

并承诺不会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而拒绝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10.未经出租人另行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部转租或委托第三方经营

承租人自己或招商的业态均需提前征求出租方的同意经出租方同意的分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

分租的其他具体约定详见合同范本中的对应条款11.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出租标的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中的南侧区域内的消防疏散楼梯通道须经过一楼第三方产权人的区域

承租方租赁该物业后因办理二次消防验收或满足日常消防所需,可能需要自行与一楼该第三方产权人协商沟通并存在无法协商一致导致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消防不合规的风险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价即视为自愿承担上述风险及由此带来的损失(详见公开附件中的首层及二层平面图)12.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南塔内的专用消防楼梯间内二楼至楼上三楼的楼梯洞口现状为被封闭为三楼的楼板,同时2楼的楼梯间相邻的空洞部位现状被封闭为楼板,以上两处楼板存在后续因消防验收或其他原因,被政府部门或三楼的产权人或相关第三方拆除恢复原状的风险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价即视为自愿承担上述风险及由此带来的损失

13.华乐路53,57号二楼中北侧区域内有一处1层至3层的专用消防疏散楼梯,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堵塞、改建、拆除该消防楼梯

(详见公开附件中的首层及二层平面图)14.华乐路57号首层自编之二及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无烟道及餐饮经营所需的隔油池等设施

15.出租标的占用中,起租时间不早于原租赁合同期满次日,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如在原租赁合同期满起3个月后,因出租方原因无法交付场地,交易双方可协商终止本次交易,互不追究责任,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16.承租方承诺投入项目升级改造装修的费用原则上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承租方须提供项目的升级改造方案,对外立面、门窗、消防、室内装修升级改造,完成所有装修改造项目后,并提供相关投入凭证给出租方予以核实确认

承租方不得以取消合同手续为由向出租方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赔偿或其他权利

17.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同意,承租方须与权属人签订租赁合同

18.本信息公告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均作为交易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承租方应严格履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1,000,000元(壹佰万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仅广交所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5年及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企业法人

(存续时间、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

)2.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4.我方如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我方如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承诺在工商登记存续期内没有因租赁关系、借贷关系被起诉为被告人或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被起诉对象包括:工商登记存续期内登记及已变更的企业、法人代表人、股东和主要负责人等

6.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完善该物业的消防装修整改及申报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消防专项验收后方可正常营业不得以租赁物性质用途、无法办理二次消防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承租方负责按政府部门和出租方的相关要求对出租标的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消防整改及验收,消防整改及验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若承租方不予整改或逾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约定全部保证金

7.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和手续

若因不符合使用功能而造成查处、整顿、关停或被投诉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我方全部承担,合同自动解除,我方所交付的租赁保证金出租方可不予退回;同时我方不会以未办理或不能办理与营业相关的证照为由延期缴付、拒付租金或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追究任何责任

8.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投入项目升级改造装修的费用原则上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我方须提供项目的升级改造方案,对外立面、门窗、消防、室内装修升级改造,完成所有装修改造项目后,并提供相关投入凭证给委托方予以核实确认

我方不得以取消合同手续为由向出租方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赔偿或其他权利

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丁先生13226450583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事后行权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

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成交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

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

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查封、抵押情况

2.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承租方需按确定经营范围的实际经营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出租方关于物业装修改造的相关要求,承租方除需要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备物业装修改造事项,同时也须将相关装修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审批,待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

4.现状的瑕疵属于物业本身的缺陷,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出租标的瑕疵或缺陷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管理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5.承租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完善该物业的消防装修整改及申报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消防专项验收后方可正常营业不得以租赁物性质用途、无法办理二次消防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承租方负责按政府部门和出租方的相关要求对出租标的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消防整改及验收,消防整改及验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若承租方不予整改或逾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约定全部保证金

6.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向出租方支付装修试业期租金总金额

(注:该总金额等于首年正常合同期的1个月租金总额,装修试业期总时长为起租之日算起的前4个月)7.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等于合同最后一年的2个月租金及2个月物业管理费之和)以及水电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及场地复原保证金9万元,以上租赁保证金及押金合同期内由出租方保管

8.出租标的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标的现行物业管理费标准为6元/㎡/月,按建筑面积计费收取9.承租方知晓出租标的证载用途分别是商业、办公(注:其中华乐路57号首层自编之二不动产权证规划用途为商业,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不动产权证规划用途为办公),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至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自行办妥一切相关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合法合规经营

并承诺不会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而拒绝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10.未经出租人另行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部转租或委托第三方经营

承租人自己或招商的业态均需提前征求出租方的同意经出租方同意的分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

分租的其他具体约定详见合同范本中的对应条款11.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出租标的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中的南侧区域内的消防疏散楼梯通道须经过一楼第三方产权人的区域

承租方租赁该物业后因办理二次消防验收或满足日常消防所需,可能需要自行与一楼该第三方产权人协商沟通并存在无法协商一致导致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消防不合规的风险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价即视为自愿承担上述风险及由此带来的损失(详见公开附件中的首层及二层平面图)12.华乐路53,57号二楼全层南塔内的专用消防楼梯间内二楼至楼上三楼的楼梯洞口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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