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E1036989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标的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21号首层及21号、29号二层物业出租项目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可经营餐饮(无明火),但不得经营汽车行业、电动自行车行业,不得用于销售、生产、回收影响生态环境的产品及环保禁止行业,不得用于生产、加工、经营及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禁止使用燃气
)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64,091.24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1889.4125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其中东漖南路21号首层出租面积为568.0406平方米,21号、29号二层合计1321.3719平方米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无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登字NO.000578311142.49综合楼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是否涉及优先权是
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标的基本信息交易编号GZ2026RE1036989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标的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21号首层及21号、29号二层物业出租项目标的类别房产出租用途商业(可经营餐饮(无明火),但不得经营汽车行业、电动自行车行业,不得用于销售、生产、回收影响生态环境的产品及环保禁止行业,不得用于生产、加工、经营及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禁止使用燃气
)特色标的价格挂牌价格64,091.24元/月/总面积价格说明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1889.4125平方米标的面积描述其中东漖南路21号首层出租面积为568.0406平方米,21号、29号二层合计1321.3719平方米租赁合作期限租赁/合作期限6年免租期限无标的权证信息产权人(业主姓名)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面积权证列示规划用途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登字NO.000578311142.49综合楼是否查封否是否抵押否是否共有否产权情况说明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占用是否涉及优先权是
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特别说明特别说明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陈小姐,电话13144727002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事后行权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按照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5%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房屋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及建设费用,在交还房屋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3.意向方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认可出租标的现有质量、现状和指定的用途
意向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对房屋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投入房屋装修装饰的费用及增加设备设施的费用,为承租方单方无偿投资,租赁期满或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如非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因原承租方原因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时,交易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承租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2)交易双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承租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
6.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广州市物业租赁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192,273元(壹拾玖万贰仟贰佰柒拾叁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10年及以上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以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所载成立日期为准
存续时间从成立日期起至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止计算,每365日为1年)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具有承租五年或以上且单个物业租赁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物业租赁经验(须提供意向方租赁合同/协议及所在地的街道备案资料)
提供意向方具有承租五年或以上且单个物业租赁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物业的租赁合同/协议及所在地的街道备案资料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意向方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4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如下:我方已知悉并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披露的所有内容及条件,并承诺如下:①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权和债务等法律纠纷
②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提供意向方《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我方已知悉并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披露的所有内容及条件,并承诺如下:①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权和债务等法律纠纷
②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信息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延牌规则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现场勘查事项现场勘查期限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勘查联系方式陈小姐,电话13144727002现场勘查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
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交易活动安排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方式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评审规则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2.评审地点: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4.评委会评委人数:5.评审规则说明:6.成交推荐名额: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最低分最高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事后行权候选成交规则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按照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5%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重大事项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房屋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及建设费用,在交还房屋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3.意向方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认可出租标的现有质量、现状和指定的用途
意向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对房屋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投入房屋装修装饰的费用及增加设备设施的费用,为承租方单方无偿投资,租赁期满或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如非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因原承租方原因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时,交易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承租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2)交易双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承租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
6.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广州市物业租赁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是否收取诚意金是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192,273元(壹拾玖万贰仟贰佰柒拾叁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诚意金交纳方式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
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否报名登记方式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序号条件类型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10年及以上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以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所载成立日期为准
存续时间从成立日期起至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止计算,每365日为1年)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具有承租五年或以上且单个物业租赁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物业租赁经验(须提供意向方租赁合同/协议及所在地的街道备案资料)
提供意向方具有承租五年或以上且单个物业租赁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物业的租赁合同/协议及所在地的街道备案资料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意向方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4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如下:我方已知悉并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披露的所有内容及条件,并承诺如下:①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权和债务等法律纠纷
②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提供意向方《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我方已知悉并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披露的所有内容及条件,并承诺如下:①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权和债务等法律纠纷
②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意向方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
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委托方信息委托方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委托方申请与承诺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
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
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