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博乐市东方红大道南侧南侧二楼整体对外出租
(面积1455.71平方米)
注:合同一年一签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9月15日12时至2026年9月16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https://zc.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
拍卖租赁标的:博乐市东方红大道南侧南侧二楼整体对外出租(面积1455.71平方米);
标的物信息由委托方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交接时现状、面积和位置为准
二、相赁标的物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人在租赁标的展示期间对拍卖相赁标的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节假日休息)
三、特别提醒:1、标的租赁起拍价、成交价均为年租金价格,租赁标的物面积、结构及性质均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竟买人参考
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招租,成交后由委托人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委托人交接时实际现状、面积和位置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拍卖相赁标的物(不包含水、电、暖和独立于建筑物的设备等其他费用),按现状进行拍卖(不含装饰装修、地上附着物及动产)
水、电、暖、物业费、维护维修费、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即买受人)自行单独缴纳
3、承租人可根据需要对租赁标的物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但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物结构,租赁标的物的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所需费用承租人自理,租赁期满后,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属于出租人
4、标的租赁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成交价(年租金)、租赁押金、公共设施分摊维修、材料费、评估费及拍卖佣金,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5、标的租赁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公拍网缴纳技术服务费,按照租赁标的物1年租赁期限总成交价的0.15%收取(最终以平台实际收费为准),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末全额缴纳的,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详见https://zc.gpai.net/zc/help?id=157)
拍卖服务费详见竞买公告
四、租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租赁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租赁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竟价成功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付清年租金、租赁押金、评估费、公共设施分摊维修材料费及拍卖佣金,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报名前须与拍卖人联系,登录公拍网-资产拍卖,进行实名注册并办理网络竟买登记手续,交纳竟买保证金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竟买资格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冲抵再次拍卖而产生的差价,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委托方可依法向其追偿,期间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息请竞买人务必在竟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协议》
联系电话:18167796662
新疆德成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9日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拍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部内容
为保障拍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特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拍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竞买人是指参加竞买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二、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
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三、因资格审核、竞买登记、支付竞买保证金等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竞买登记,交付竞买保证金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
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业人员帮助,避免盲目参拍、竞价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网络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公拍网账号密码,切勿轻易泄露他人,对该网络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十、按照系统默认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号、—号出价(金额只能按照默认幅度的N倍加价(N>=1)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谨慎出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
十二、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十三、拍卖结束时,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
拍卖成交后,最高应价者成为买受人,最终获得该标的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全额退还至竞买人
十四、拍卖成交后,应当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合同并支付拍卖尾款及成交价2%的拍卖佣金,委托人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五、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六、拍卖各方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七、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则遵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None特别规定
重要提示
网络竞价注意事项及责任承担
(一)竞买人参与网上拍卖,必须在公拍网(网址: https://zc.gpai.net)上注册为会员,并且完成实名认证,同时在网上报名,完整填写本人基本信息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拍卖人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竞买人参与竞拍,一旦出价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五)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六)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查验,一经成交,不能悔拍,所有文字及图片展示仅作简要展示使用,工作人员现场解说,只供参考,不能视为对标的的保证与承诺,一切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委托人对标的物的外部法律因素、标的物理品质、数量、面积等差异瑕疵均不做担保
(九)拍卖人收取买受人拍卖佣金,佣金支付至指定账户
(十)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查验,一经成交,不能悔拍,所有文字及图片仅作简要展示使用,不能视为对标的的保证与承诺,一切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委托人对标的物的外部法律因素、标的物固定装修等瑕疵均不做担保
(十一)请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重要提示》等拍卖会相关文件资料
(十二)温馨提示:公拍网于2026年9月14日起向拍卖标的买受人收取软件使用费,具体标准及规则见《资产拍卖技术服务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