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2:57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房地产 >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201、1202、1203、1204室房产3年租赁权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201、1202、1203、1204室房产3年租赁权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11902694

0.0002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0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2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0.0002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20
  • 结束日期:2026-09-18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
  • 评估价:0.0002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杭州产金所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保证装修、装饰物的
    空置情况:空置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204室
    小区:2号泛海国际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座27
    交通:机场
    开发商:称为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延时周期:延时报价周期5分钟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交易公告交易须知标的附件交易记录标的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201、1202、1203、1204室房产3年租赁权标的编号HJS2026ZL1659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9-10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6-09-18出租底价2.8元/平方米/天房屋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是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不涉及联系人颜先生、于小姐联系电话0571-85085596、85085358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201、1202、1203、1204室房产3年租赁权坐落位置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201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88707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444.6房屋用途商服用地/办公不动产分类其他用房其它权力情况抵押使用现状空置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不涉及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201、1202、1203、1204室房产3年租赁权坐落位置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202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88718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249.99房屋用途商服用地/办公不动产分类其他用房其它权力情况抵押使用现状空置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不涉及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201、1202、1203、1204室房产3年租赁权坐落位置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203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88712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313.86房屋用途商服用地/办公不动产分类其他用房其它权力情况抵押使用现状空置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不涉及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201、1202、1203、1204室房产3年租赁权坐落位置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204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88701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445.75房屋用途商服用地/办公不动产分类其他用房其它权力情况抵押使用现状空置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不涉及其他披露事项1、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201、1202、1203、1204室房产,证载权利人名称为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出租方现已更名,权证尚未变更

本次招租面积为1454.2平方米,为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88707号、0088718号、0088712号、0088701号证载面积

如租赁房屋实际面积与上述租赁面积有差异,以实际为准,但租金成交价、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不作调整

2、租赁房屋的房屋质量、具体位置、租赁面积、设施设备等以现场实际为准

租赁房屋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出租底价2.8元/平方米/天出租面积(㎡)1454.2租赁期3年起租日以实际交付为准免租期3个月(装修免租期3个月,免租期免租租金为首年3个月租金,装修免租期计入总租赁期限,承租方无需向出租方支付免租期免租租金,免租期免租租金在首期租金支付时扣除)租金支付要求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调整方式租赁期内,租金不调整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首年度两个月租金计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使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用途要求办公,不得经营当地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职能部门的限制,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物业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按《房屋租赁合同》为准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2)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已知悉并承诺:租赁房屋证载用途为商服用地/办公,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自行办理有关部门批准必要的执照、租赁证件、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方仅提供相应的办理资料,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担

承租方应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

承租方承诺对上述物业权证证载的地类用途和租赁物业现状、设施及物业环境有充分了解

并且,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确保其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承租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4)承租方已知悉并承诺: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出租方确定的租赁房屋用途开展经营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5)承租方已知悉并承诺:本次租赁房屋已设定抵押权,为杭州金投大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到期日为2033年7月27日

(6)承租方已知悉并承诺: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具体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

3、房屋交付:本次租赁房屋的交付由出租方负责与承租方进行,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后,由出租方按约定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房屋,具体如下:(1)租赁房屋的交付由出租方负责与承租方进行,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房屋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将租赁房屋的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办理交付手续,房屋交付确认书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

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算起租日(2)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但租期不作顺延

(3)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4、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交易服务费,计算标准如下:各年租金累计在800万元以下的,交易服务费按各年租金累计额的1%计取;各年租金累计在800万元以上的,交易服务费按各年租金累计额的0.75%计取

承租方资格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人武丽萍联系电话0571-88918881交易保证金设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是交纳金额300000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处置方式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期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竞价方式竞价方式在线报价在线报价自由报价期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延时报价周期5分钟是否专场否加价幅度0.1元房屋出租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一、本《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本次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产金所”,www.chanjs.com),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四、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和产金所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

意向承租方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五、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报名程序:(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完成报名登记: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产金所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如为专场项目,可以根据意向标的数量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三)激活报价资格

承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价截止前登录产金所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金所进行报价:(一)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二)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三)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在线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承租方

设定为专场项目并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所有标的同时开始报价;设定为专场项目串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标的按序号先后报价

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含已竞得标的)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四)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

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五)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八、在线报价成交的,承租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九、承租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与出租方签约

十、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具

十一、出租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二、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的用户,在产金所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三、因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三)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四)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

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附件-承诺函.docx附件-12F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x报价号价格报价时间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